近日,安宁市县街街道辖区85户村民,因土地承包租赁与承租户产生纠纷。安宁法院立案庭、八街法庭联合多部门,研判风险、联动调处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村民们的烦心事,得到快速解决。
为发展农户经济,经安宁县街当地村委会和村小组同意,县街街道某村一村民将其承包的土地转租给高某某从事种植,双方在合同中就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做了约定。合同签订后,高某某未按照约定向该村民支付租金,至该村民起诉前,高某某已欠租金长达4年之久,双方矛盾颇深。
于是,该村民向安宁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土地及支付租金。
安宁法院立案庭接收到起诉材料后,经过研判认为,这是一起涉群体性的农村土地纠纷,共有85户村民与高某某有类似纠纷,后续将会有大量同类型案件诉至法院。
为高效、快捷化解该类矛盾,安宁法院立案庭、八街法庭、县街街道综治中心、县街派出所、县街司法所、县街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及村委会、村小组等联合召开矛盾纠纷调处会议,共同研究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会上,安宁法院干警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紧扣矛盾焦点,从情理法角度,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并给出调解方案。
最终,经过各方共同努力,85户村民当场与高某某签订调解协议,土地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2+3(1)+N”机制是安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能动司法工作要求的有效抓手。该纠纷的调解成功,是安宁法院“2+3(1)+N”机制的有效应用,还为后续该机制运行提供经验借鉴。
下一步,安宁法院将继续推进“2+3(1)+N”机制常态化运行,主动组织、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和预防化解工作,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走深走实,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吴绍梅
一审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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