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斑马线被举报 昆明一车主被处罚
开屏新闻2024-05-07 00:29
近日,记者从昆明公安交警支队获悉,2024年3月4日8时许,一辆轿车在经过金湖路与海文路交叉路口时,未减速礼让行人,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群众举报视频截图)

接到举报后,交警八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驾驶人曾某某,并通知其到大队配合调查。

询问中,曾某某对事发当天未礼让行人险酿事故的驾车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最终,民警依法对曾某某实施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城市交通的“文明线”,斑马线前让一让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作为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人在行经斑马线时,应该减速慢行或停车礼让。

礼让斑马线的“正确姿势”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交叉路口左转弯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在此,昆明交警提醒,在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的同时,非机动车骑行人、行人应自觉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尽快通行斑马线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通讯员 李璠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左学佳

责任校对 柏立诚

主编 孙琴霞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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