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你当“法人”,是馅饼还是陷阱?来看看昆明这起案例→
开屏新闻 2023-11-01 17:48:38

当老板让你“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会面临哪些风险?近期,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的案件。

孙某本是某公司的员工,在任职期间,公司以管理任免要求为由,指定其作为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孙某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申请离职,同时辞去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公司职务,但由于公司内部原因,一直没有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公司涉及多起诉讼纠纷,被法院认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因仍是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而被限制高消费,给孙某个人征信及名誉造成严重影响。于是孙某诉至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其作为被告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经西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原告作为被告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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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什么是“法人”?

我们通常口头上说的“法人”,其实指的是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其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1、行政责任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或有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债务,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在这些情形下,法定代表人的一些行为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明知,行政机关可一并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风险:员工在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在签署文件或者其他职务行为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存在其他过错的情况,均需要按照实际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而在实践中,员工往往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挂名“法人”,故而忽视审查,最后被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风险: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偷税罪、非法经营罪等,均可对法定代表人追究相关责任。

4、被限制高消费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可能因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西山法院提醒

此案中,孙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看似被委以重任,实际上有一定风险。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信息越来越透明以及个人征信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大家要清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性质,避免个人权益受损。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费丹艺 熊波 通讯员 敖成彪

一审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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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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