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治理生态价值”!云南省级财政向这些地区倾斜→
开屏新闻 2023-12-06 11:03:32

保护珠江源头,促进珠江流域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云南建立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日前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2023年至2025年,省级财政和流域内5个州(市)每年共同筹集资金1亿元实施省内横向保护补偿,同时,省级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优良水体比例高、水量供给多、保护治理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体现各地保护治理生态价值。

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印发了珠江流域云南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建立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奖励与约束并重,共建补偿资金池。据了解,2023—2025年,省级财政和流域内昆明、曲靖等5个州(市)每年共同筹集资金1亿元实施省内横向保护补偿。其中,5个州(市)每年共同筹措5000万元,落实“谁污染、谁补偿,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根据各地用水量、排污量、水质条件等确定各州(市)年度出资额;省级财政每年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对州(市)进行奖励引导,资金分配上突出“谁保护、谁受益”,对优良水体比例高、水量供给多、保护治理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体现各地保护治理生态价值。

同时,结合当前水质状况和国家、省级确定的“十四五”时期考核目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6个跨州(市)国控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当考核断面月度水质不达考核目标时,每超标1次扣减上游州(市)10%的资金补偿下游州(市);当考核断面月度水质同时优于现状水质和考核目标时,每次下游州(市)拨付10%的资金补偿上游州(市)。通过提高考核频次和资金比例,压实各地保护治理责任。

省财政厅依据年度责任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对各州(市)获得的省级奖励引导资金进行清算,各州(市)根据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对上下游州(市)进行补偿。对州(市)未按要求完成补偿资金划转的,省级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进行清算划转。通过资金清算传导压力,推动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流域保护治理力度。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闵楠

一审 曹婕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

来源:开屏新闻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