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明年2月起实施!这些情形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开屏新闻 2023-12-15 17:56:07

12月1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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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抗旱应急的重要水源,更是支撑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根据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云南省地下水资源量为702.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2.8%。2009年,云南省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在依法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南特有的腾冲“大滚锅”、安宁温泉、丽江黑龙潭、大理蝴蝶泉等众多具有历史、人文、景观价值的重要泉域保护,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制度设计。特别是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颁布《地下水管理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针对云南省地下水管理现状,及时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地下水保护、节约、利用和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对保障云南省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办法》共8章49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在章节结构上,有优化调整,在具体条款上,有创新、细化、也有继承。其根据上位法相关规定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作了细化规定,明确应当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优先利用地表水,对地下水储备、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取水工程建设要求、重点区域监测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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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问答

问题一:《管理办法》在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方面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总体规模达到每年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定期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报送疏干排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建立台账并公布名录,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发布水源地水质状况。

问题二:单位和个人如何合法合规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中作了哪些规定?

答:单位和个人取用地下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第一,地表水能够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的,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确需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应当满足当地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的要求、满足限制开采区管控要求、满足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

第二,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的还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以下特殊情形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主要包括:家庭生活每户月取水量不超过30立方米,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每月取水量不超过60立方米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三,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年许可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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