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公司管理不能“以罚驭人”
开屏新闻 2025-02-13 09:18:36

近日,一则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未按照要求提交年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人员的处罚通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该文件写明,该公司全体员工应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写800字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出/不足字数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有员工因心得体会超出规定字数1398字,将被罚款6990元。12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就此事沟通,“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月12日封面新闻)

少一字扣钱,多一字罚款,在这家精细化管理到极致的公司里,“字数要求”被赋予了真金白银的分量。一本正经的重罚,被煞有介事地用在了细枝末节的事情上,莫名的错乱感,不免令人困惑。所谓心得体会,本该是有感而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该公司将之严格限制为“写800字至1000字”,看似是精准定量,实则无多少道理可言。此类规定,更多是管理者单方面地强加于人,其本身充斥着想当然与随意性。

面对质疑,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企业有规章制度,“违反了就有惩处,其本意是不想让大家在文字上花费太多工夫,洋洋洒洒写两三千字是浪费时间”。的确,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可以制定各种内部管理规范。但需要厘清,公司规定从来不是没有边界、随心所欲的。理论上,其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充分公示,且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公司内部规章中的“禁止性条款”“问责性条款”,一旦与扣钱挂钩,就必须经得起更为严苛的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评估。

公司管理,扣钱是个重要的抓手。这一经济手段,简单高效,直击命门。“员工心得超字,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此类奇葩的扣钱事由,在职场并非孤例。其所暴露的,是某些用人单位“归错泛化”“以罚代管”的乱流,员工动辄得咎、动辄被扣钱——这里面,颇多概念混淆、是非错乱。比如说,把不合要求、不符合期待粗暴等同于过失、过错,脱离实际的后果、损失谈罚款,这无异于变相剥夺。

扣钱涉及员工利益,应该慎用而非惯用。对员工施以罚款,并不是一句“照章办事”就能自圆其说。依照不合理规章所作出的处罚,没有任何道德与合法性可言。因为心得体会字数写多写少这种鸡毛蒜皮之事,就对员工大开罚单,这种公司文化,无异于自毁。


作者 然玉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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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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