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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开屏新闻报道,2月26日,“云南一青旅仅限18到20岁客人入住”话题登上微博昆明同城热搜榜,引发广泛关注。该话题涉及昆明一家名为“风继续吹了青年旅舍”的民宿,因其“仅限18到20岁客人入住”的规定引发争议。
此事引发争议,看点有两个。一是“仅限18到20岁客人入住”的规定太过奇葩。二是当事人李女士在被拒绝入住后,还遭到商家的侮辱性语言攻击,“你老妇女,下什么单耽误别人时间”,并拒绝退款。语气之傲慢,态度之恶劣,令人心绪难平。不仅仅是李女士,许多网友也产生了强烈的不适感,“24岁都成老妇女了?”
青年旅舍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年轻人和大学生群体,他们对价格相对敏感,而对服务品质却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因为这种定位的特殊性,对入住者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也是行业常态。记者在预订平台搜索“青年旅社”关键词时发现,综合评分前十的青年旅社中,有5家设置了年龄限制,范围从“35岁以内”到“58岁以内”不等。
可见,虽然设置年龄限制有普遍性,但一般都会预留一个较大的弹性空间,这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也保障了商家的正常经营,从而达到一种有序的平衡。如果将年龄卡得过死,只接受“18到20岁”的客人,客流量非常有限,很难保证入住率。
更重要的是,作为服务性的行业,礼貌、周到和体面应该是最基本的行业要求。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即便拒绝提供服务,也理应委婉、客气一点,大可不必出言不逊。从双方对话看,李女士并无不当之处,而商家则明显情绪过激,带有强烈的侮辱性和攻击性。不知道,这火气从何而来?
李女士在与平台的沟通中,有句话问得好,“年龄限定在18到20岁,他想干什么?”这也是广大网友最想问的一个问题。商家表现找不到任何逻辑性,不为名、不为利,单纯就是情绪输出,为怼而怼,甚至是反向操作,将客人拒之门外不说,还把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拉低了自身形象。
商家有经营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交易范围和交易对象。但这种经营自主权,并不是绝对的和不受约束的,应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青年旅舍设置的“18到20岁”的年龄限制,由于过于严苛,既属于一种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至于羞辱消费者、拒不退费等行为,同样有违法之嫌。
作为一种专门为年轻人提供经济型住宿的服务类别,青年旅舍解决了市场需求,有其独特性。在尊重其个性化发展的同时,对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甚至有违法之嫌的经营行为和做法,应及时加以监管,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该青旅工作人员表示,年纪较大的客人“事多”,难以接待,因此需要限制年龄。这种带有明显刻板印象和年龄歧视的解释,让人费解:何为“事多”?难道维护自身权益就是“事多”?经营自主的前提是尊重市场和消费者,而不是羞辱消费者的挡箭牌。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何丹 陈洁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