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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派出机构,是我国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肩负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中,楚雄市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擦亮具有时代特征、受到群众赞誉的基层人民法庭品牌,一线法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出司法为民好“枫”景。
人民法庭如何运用司法智慧化解纠纷?在基层一线面对群众,法官有哪些独家“解纷秘籍”?楚雄市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有哪些特色?
楚雄高新区地处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成员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是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交通枢纽和产业发展支撑点。
2023年7月,楚雄市人民法院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彝人古镇内成立高新区人民法庭,开启了金融纠纷集中高效审理的办案新模式。
法庭如何担起维护金融稳定的时代使命?高新区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将“枫桥经验”延伸到金融领域,打造金融纠纷解决“优选地”。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被告李某向银行申请借款3万元,到期未能及时足额还款,被银行诉至法院。
“以往遇到类似情况,我们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诉讼周期长、成本高。”该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坦言。随着近年来金融纠纷案件数量上升,传统诉讼模式已难以满足金融机构高效化解矛盾、快速回笼资金的需求。
为快速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银行选择由云南省楚雄市公证处的驻庭公证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纠纷进入调解程序。公证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被告李某主动与银行协商,向银行申请分期还款。仅一个上午的时间,银行同意其还款计划,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公证处驻庭参与的先行调解案件,如调解不成,案件可直接在法庭进行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法官集中进行审理。这种“公证先行调解”衔接“法庭诉讼立案”的纠纷化解服务链新模式,形成了一张功能互补、相互衔接的解纷网络,让一般矛盾纠纷回归社会治理,从源头上缓解诉讼压力,减少诉讼增量。2024年,经公证驻庭调解后司法确认案件72件。
除探索“诉非衔接”模式外,高新区人民法庭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组建金融调解队伍,推动做实律师调解,构建“一庭两所+N调解力量”网格化解纷机制,建立起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多层次、多元化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打造形成“先行调解、协议确认、纠纷化解”三步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纠纷?
“不仅法院要提高审判效率,金融机构应重塑解纷理念。”在一场金融纠纷治理工作会议中,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俊强调。
这是一场含金量满满的会议。辖区内14家金融机构、涉金融类诉讼案件相关部门以及三家小额信贷公司与法院一同分析金融纠纷特点及增长原因,就协同推动金融纠纷综合治理达成共识。
为了答好金融纠纷治理题,高新区人民法庭多次邀请东瓜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彝人古镇社区、楚雄市公证处以及辖区内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
“共商解题良策,共促落地见效,是进一步推进金融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迈出的坚实一步。”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杨文君介绍。各部门,各单位围坐在一起,“面对面”聊困难,“心贴心”想办法,将金融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嵌入社会治理的协同共治中,将碎片化治理、单项治理转变为通力合作式综合治理、多元治理,共同寻求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纠纷化解途径。
优化制度规范管理
“2024年,高新区人民法庭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案件共计1378件,部分金融纠纷源于一些借贷经营行为不够审慎,清收不及时,导致诉至法院的案件被告属于失联状态……”谈到金融纠纷案件特点,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朱雷感触颇深。
为了改变金融纠纷处理现状,高新区人民法庭化被动为主动,在优化制度,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督促金融机构在合同中加入司法送达地址条款,明确不及时告知变更信息的法律后果;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失联风险防范机制,旨在解决40%以上金融案件的被告失联无法到庭的情况,实现审判与金融机构催收债务效力双赢;建立预查废证明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涉多笔债务而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同一债务人采用预查费证明制度,既能减少金融机构实现核销的程序成本,又能避免对司法资源的重复浪费。
金融纠纷的态势是反映金融领域是否健康规范运行的“晴雨表”。2024年8月,通过对高新区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楚雄市人民法院向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金融机构改进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建议中明确指出,金融监管部门应强化业务监管,金融机构应提升内控能力,审慎放贷,履行为借款人设定相应财务约束、培养理性消费习惯的社会责任,从源头做好风险警示,有效减少违约纠纷。此外,还对发挥金融共治合力以及依法提升银行自行催收能力提出建议。
一剂剂凝聚着司法智慧的社会治理“良方”,不仅是守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动实践,更是司法建议“小支点”撬动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真实写照。
平等保护合法权益
“我现在手头确实没钱,儿子和丈夫为了尽快还债已经外出打工,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知道被银行起诉的黎某夫妇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为发展家庭养殖业,黎某夫妇向某银行申请农户小额信用借款10万元。后因多种因素影响,养殖收入锐减,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银行起诉至法院。
遇到涉农、涉企纠纷,法庭如何从中找到平衡点?
承办法官一边向村委会调解员了解养殖场的情况,一边同黎某夫妇积极沟通,掌握情况后,向银行讲明黎某夫妇借款的初衷和其经营现状,讲清案件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彰显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担当,综合考虑后,原告某银行同意由被告黎某夫妇分12期还清剩余款项。
高新区人民法庭在2024年的工作总结中引用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在金融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新区人民法庭积极探索依法保障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审理模式,优先适用庭前调解程序,以“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为该类案件处理思路,为涉农、涉企当事人及企业留出生存空间,帮助其恢复正常经营,让企业、银行的合同得以重新履行。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答卷上,高新区人民法庭在金融专业审判领域深耕细作,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在服务保障金融改革上勇于追求,在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上敏于行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敢于担当,在缔造金融审判新“枫”景的道路上疾驰奔跑,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 “法院力量”,为金融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来源:楚雄市法院
责任编辑 柏立诚
一审 何晓宇
责任校对 李强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