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有蹊跷?西山法院开出司惩“罚单”!
开屏新闻 2025-06-25 18:51:52

近日,西山区法院发出2025年1号、2号司法惩戒决定书,依法对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提供当事人虚假居住证明以达到其管辖目的的法律工作者马某、田某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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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系虚假诉讼高发领域,西山法院在审查三起案件时发现,马某、田某均向法院提交盖有“昆明市某小区管理处”公章的居住证明文件,以此主张当事人住所地位于西山区,进而主张法院管辖权。经承办法官实地核查,该管理处从未出具过相关证明,且现场比对发现,证明文件所盖公章与管理处备案公章存在显著差异。面对调查,两人承认证明文件未经管理处同意,系擅自伪造。
经西山法院审查认为,马某、田某虚构当事人居住在西山区,制作虚假的居住证明,以达到案件在西山法院管辖的目的,该行为可能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两人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严重妨碍了民事案件管辖秩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的规定情形,故西山法院决定对马某、田某分别罚款5000元。
法院提醒:法律工作者本应是法治秩序的守护者,却因谋取不当诉讼利益,沦为程序公正的破坏者。马某、田某恶意伪造证据、人为制造管辖连结点,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管辖制度是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闸门,虚假连结点如同在法治堤坝上凿孔,法治尊严不容戏耍,司法红线绝非橡皮筋,西山法院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任何操作管辖的行为。莫让明天的执业证,为今天的造假买单!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商瑞
一审  资渔
责编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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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资渔
终审   编委   李荣

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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