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用?这份指南告诉你
开屏新闻 2025-07-07 17:09:29

在现实生活中,抢夺、隐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背后,是婚姻破裂背景下父母对子女权益的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为遏制抢夺、隐匿未成年子女行为提供了高效救济途径,今天,西山法院带大家详细了解如何用它守护孩子的安全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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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请?去哪申请?
遭受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抢夺、隐匿行为(如强行带走、拒绝交还、切断联系等)导致未成年人面临身心伤害的现实危险,父母另一方可向本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行为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情况紧急的可采用口头申请。
申请时要准备啥证据?
在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身份关系证明、抢夺藏匿行为的报警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微信短信记录,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影响的心理咨询报告、学校表现记录、医疗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如何处理?
受理法院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内作出。如未成年子女确实存在现实危险,法院将会作出禁止被申请人继续实施或威胁实施抢夺、隐匿行为,责令交还被抢夺子女,限制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子女住所、学校等工作、学习、生活场所近距离范围内活动。
保护令怎么落实?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离不开各部门联动协作,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送达裁定书,请求协助执行。
违反保护令会怎样?
法院将会督促被申请人履行,还会同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责。如抢夺、隐匿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影响的,及时组织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建议被侵权方立即报警固定证据,并同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要时请求妇联、居委会协助。司法机关将持续通过行为禁止、亲职教育、执行联动,遏制抢夺、隐匿行为,使未成年人免受亲情撕裂之痛。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第一款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来源 西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   何晓宇
责编   柏立诚
责任校对  左学佳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

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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