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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经济往来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不少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常常面临 “审判流程长、执行落地难”的困扰,面对这一问题,嵩明法院积极发挥“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的作用,打破审判与执行环节的衔接壁垒。
高效推动保全款项执前支付
某公司与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某公司遂将李某起诉至嵩明法院。立案窗口干警获悉案情后,及时向当事人详解诉前财产保全内容、作用和申请条件,以及诉前保全与先行调解相衔接的优势,引导原告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立审执无缝衔接,权益及时兑现
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为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承办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四日内向保全账户转入款项,确保账户余额足额,届时由法院直接扣划后发放给原告。该调解协议明确具体,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的同时有效防止当事人通过调解逃避履行法律义务。
调解协议达成后,依据双方约定,被告向保全账户转入了足额款项,原告向审判部门申请扣划。经审判庭与执行局对接,畅通了案件在进入执行前对于实际控制款项的履行途径后,审判庭再以原案号作出扣划裁定,与执行局联动将案款扣划付给原告某公司,实现了保全案款执前扣划,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及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
该案中,嵩明法院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立审执协调”的方式,高效化解双方纠纷,既第一时间维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债务方的信用及时“解套”,是嵩明法院践行最高法《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嵩明法院将继续加强立审执协调机制建设,不断强化财产保全机制运用,以更主动的司法作为、更高效的联动模式,让司法裁判的“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
开屏新闻记者 记者 马德俸 通讯员 李明佯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吴琴
责任校对 李薇
主编 熊波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