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维权正义不能靠伤害他人实现
开屏新闻 2025-09-23 10:57:05

近日,因房屋租赁纠纷,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自己的租客,不仅将其任职公司、职务、真实姓名公开,爆料内容中还夹带了对租客私生活的描述,称其“住了几年换了几任女友”“自己不处理纠纷让女友出面”等。目前,该条内容已被限制展示。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这种因私下存在矛盾,通过网上发帖或现实中曝光等方式“报复”的并非个例。(9月22日《法治日报》08版)

这样的“网络曝光”行为,再次敲响了我们对隐私边界与公共理性的警钟。

在现实生活中,租住关系本就容易因押金、维修、违约等问题产生摩擦。面对矛盾,本应通过沟通、协商,或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然而,一些人却选择将私人恩怨搬到网上,以“曝光”之名行“泄愤”之实。他们或许认为,自己占着理,就有权把对方的一切公之于众。但问题在于:谁来界定“理”?谁又能保证“曝光”不演变成人身攻击与隐私侵犯?

每个人都有不愿被窥探的生活角落。恋爱次数、情感状态、家庭背景……这些本属于私域范畴的信息,一旦被贴上“道德评判”的标签,就极易在网络舆论中被放大、扭曲,甚至演变成“社会性死亡”。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以暴制暴的思维正在蔓延——同事闹矛盾曝光工作信息,邻里纠纷贴出全家福,情侣分手互曝聊天记录……仿佛只要有了矛盾,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撕开他人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时代,但技术的便利不应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民法典》早已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公开他人隐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情绪宣泄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便在纠纷中,也应守住底线:可以讲事实,但不能造谣;可以表达不满,但不能人肉搜索;可以维权,但不能以暴制暴。

化解矛盾,靠的是沟通与规则,而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与其费尽心思在网上“讨说法”,不如冷静下来,查合同、留证据、走调解,用合法方式维护权益。社会文明的进步,不仅体现在完善的法治上,更体现在每个人面对冲突时,能否克制、理性、尊重他人。惟愿每个人都能谨记:曝光别人之前,先照照镜子。真正的正义,从不靠伤害他人来实现。


作者 舒爱民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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