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云南一地发布通告
开屏新闻 2025-09-26 07:39:19

日前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发布《关于禁止在丽江老君山黎明景区未开发非开放区域擅自开展攀岩活动的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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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丽江老君山黎明景区生态保护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和意外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现就严禁在丽江老君山黎明景区未开发、非开放区域擅自开展攀岩等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丽江老君山黎明景区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重点展示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南玉龙黎明-老君山国家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国际级与国家级多重高等级生态保护与景观价值于一体。区域内丹霞地貌地质遗迹资源珍贵脆弱,生态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非开放区域组织或开展攀岩等高风险体育活动。

二、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组织、接待或引导游客进入未开发、非开放区域开展攀岩、探险、野爬等危险活动。对涉嫌违法开展的经营性攀岩活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广大旅游者应增强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或进行危险活动。因个人冒险行为造成的救援费用及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四、景区周边居民、民宿、酒店、旅行社等经营单位及个人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从事非法向导、违规组团、提供禁止区域进入服务等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对因擅自进入未开发、非开放区域开展攀岩等活动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或文物保护单位破坏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拒不听从劝阻、故意违反本通告要求,擅自进入未开发、非开放区域或组织此类活动的,管理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等措施;情节严重或危及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监督电话: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888-5118555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0888-5185545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室  0888-5556666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来源 “玉龙之窗”微信公众号、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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