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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十层楼高,从上面下来,全是垃圾。”9月27日,网友“渔猎齐哥”发布爆料视频称,位于贵州毕节黔西市红林乡一个天坑溶洞内,大量垃圾堆积成山,其中不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甚至还有一些药品包装瓶等有害垃圾。(9月29日潮新闻)
这一触目惊心的场景经网友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哗然。本应是地质奇观、生态秘境的溶洞,竟沦为“天然垃圾场”,不仅是对自然的亵渎,更是对生态保护底线的公然挑战。在迅速开展清理整治的同时,追责也必须及时跟进,而追责的方式尤需“分类施策”,精准问责,方能真正形成震慑、堵塞漏洞。
此次事件中,垃圾种类复杂、堆积规模巨大,且存在人为铺设排污管道的迹象,说明绝非个别村民随手丢弃的偶然行为,极有可能涉及企业、机构或养殖户长期非法倾倒。若为生产经营主体为规避处理成本而恶意排污,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污染环境罪”。对此类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仅要追究直接排污者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还应倒查其所属单位的管理责任,做到“罚到痛处”,杜绝侥幸心理。
与此同时,监管失职同样不容忽视。溶洞地处偏远,但并非法外之地。多年来垃圾持续堆积,却未被纳入环保检查视野,暴露出基层监管的“盲区”与“死角”。正如相关报道所指出的,当地在排查溇水流域水华问题时,曾发现45个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就包括利用溶洞、裂隙排污的违法行为。这说明,类似问题已有先例,但未能引起足够警觉。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或“被动响应”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应介入调查,对履职不力、失察失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推动监管从“事后救火”转向“事前防控”。
此外,还需区分“历史遗留”与“现行违法”。部分垃圾可能已堆积多年,形成“陈旧性污染”,其责任主体或已消失,难以追溯。对此,政府应承担起兜底治理责任,尽快完成生态修复,但绝不能因此宽纵现行违法行为。必须通过技术手段溯源,如对药品包装进行流向追踪、对排污管道进行建设主体排查,锁定当前仍在排污的责任方,做到“新账不欠、旧账逐步清”。
“分类追责”不仅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更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若一概而论、笼统处理,要么可能“误伤”无辜,要么可能“放过真凶”。唯有厘清责任链条——谁排污、谁受益、谁失职,才能实现“谁破坏、谁担责”的生态正义。
天然溶洞是地球亿万年演化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它不该成为垃圾的归宿,不该成为暴露监管不力的“黑洞”。此次事件警示我们:生态保护不能靠“网红曝光”来推动,而应依靠制度化、常态化、智能化的监管体系。未来,应加快对全域溶洞资源的普查与分级管理,建立监测点与警示机制,将重点洞穴纳入生态红线,同时加强公众科普,倡导科学探洞、文明游览。
追责不是终点,而是重建生态秩序的起点。唯有分类精准问责,才能既震慑违法者,也警醒监管者,更唤醒全社会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守护溶洞,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未来。
作者 舒爱民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