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事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
开屏新闻 2025-10-02 08:59:55
近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明确缴存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

最低缴存基数标准

详情如下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要求,现将调整缴存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最低缴存基数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5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新录用、新调入的职工,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个人账户启封时,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

(一)一类区为2170元(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二类区为2020元(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三)三类区为1870元(磨憨镇)。

二、2025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未按上述标准执行的,可在2026年缴存基数调整后进行补缴。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0日


来源 “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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