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校园 | 学校对校园暴力行为未尽责需担责
开屏新闻 2025-10-22 16:15:04
课间走廊突发冲突,同学劝阻反遭误伤。谁该为这场校园暴力买单?法院判决给出答案。八年级学生蒋小某因怀疑同学王小某背后说自己坏话,在课间将其打倒在地并持续殴打。路过的张小某见教师休息室无人,主动上前拉架,却被蒋小某挥拳击中左眼,导致十级伤残。张小某起诉要求蒋小某监护人和学校共同赔偿21万余元。庭审中,蒋小某监护人辩称张小某应自担40%责任,学校监管不力需担责30%。学校则认为伤害直接由蒋小某造成,已及时送医,不应承担责任。法院依据《民法典》认定:蒋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控制情绪实施暴力,需承担主要责任,其监护人赔偿70%;学校未严格管理课间秩序,存在教育管理缺失,担责30%。最终判决蒋小某监护人赔偿12万余元,学校赔偿6万余元。本案警示:学校须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应对机制。若存在管理失职或教育缺位,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已尽合理义务,可予免责。(视频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责任编辑 唐伟 责任校对 罗南 编审 刘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