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开屏新闻 2026-04-03 17:14:16

4月3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工作,加大对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第五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不予受理情形

1.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住房套数查询

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昆明市购房所在县(市)、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进行认定。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二)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或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三)高层次人才(含兴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持卡人)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本通知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

政策解读政策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工作决策部署,着力促进优供给、去库存,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对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持续助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内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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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不限制缴存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2.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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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2026年4月7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如果您还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进入“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业务指南”查看相关政策;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 “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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