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6人在昆明主干道骑马拍广告,被警方依法处罚
开屏新闻 2026-04-25 19:49:54

近日,一段4人在城市道路上策马奔腾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安全担忧,不少网友质疑:“城市道路能否随意骑马?”“此类行为是否违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昆明警方介入调查,并做出处罚决定:组织者何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罚款五百元;其余5名参与者依法给予警告。

4月21日18时晚高峰时段,在昆明北京路延长线附近,4人骑马先是在人行道行走,随后进入机动车道,并排骑行并快速奔跑,后方还有车辆随行跟拍。

经查,该行为系人为刻意策划,目的为马术俱乐部拍摄宣传短视频博取流量。何某某现场指挥多人骑马上路占道,全程车辆跟拍取景,事后将视频发布网络用作商业宣传。

一行人无视车流与人流,占用城市主干道通行空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存在马匹受惊、引发交通事故、阻碍交通通行等安全隐患。

接到群众举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大队迅速核查取证,后依法将案件移交盘龙分局龙泉派出所办理。

结合违法事实及情节,警方依法作出处罚:组织者何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罚款五百元;其余5名参与者依法给予警告。目前,6名当事人已深刻意识到错误,并提交悔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昆明警方提醒:流量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个性不能凌驾公共安全之上,切勿为博眼球、做宣传任性违规;马术休闲、骑马运动,请前往专业马场、封闭合规场地开展,安全文明游玩;网络拍摄、商业宣传必须坚守法治底线,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扰乱秩序的危险行为,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无论是休闲娱乐,还是商业拍摄引流,都不能占用公共道路任性违规。若因马匹上路引发伤人、撞车等事故,饲养人及管理人还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更严厉处罚。规矩不可违,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携手共建平安、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文 昆明警方供图

一审 孙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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