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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时节,是亲子骑行的好时节。可不少厦门家长陷入两难:孩子未满12周岁,按交通法规不能上城市道路骑车;想带进公园撒欢,大多明确禁止自行车入园;退而求其次在小区里练车,要么空间局促易磕碰行人,要么人车混行视线受阻,安全隐患让家长提心吊胆。(5月26日《海峡导报》)
初夏的微风中,孩子戴着头盔,在路上自由骑行——这本该是一幅温馨的亲子画面,如今却成为无数厦门家庭面临的现实困境。上路违法,公园禁入,小区隐患重重。孩子的骑行需求,在法规红线、管理惯性与安全焦虑的三重夹缝中,竟找不到一处既合法又安全的骑行之地。
首先要承认,相关法规的出发点是善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孩子。他们的骨骼和反应能力尚未发育成熟,上路骑行确实风险极高。同样,公园禁止自行车入园,也是出于保障游客安全、避免人车碰撞的考虑。这些规则并非无端设限,恰恰体现了对生命安全的重视。
然而,善意的规则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需求为代价。八九岁的孩子,平衡能力与运动能力正处在飞速发展阶段。骑行早已不只是一项运动,更是他们探索世界、建立自信的重要方式。当一个10岁的孩子满怀期待地戴好头盔、骑上自行车,却发现无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还是自家小区,都没有他可骑行的地方,我们是否该反思:规则与需求之间,是否缺少了必要的缓冲地带?
问题的症结在于,我们的城市在规划公共空间时,习惯了“一刀切”的管理思维。公园,只管行人不管骑行者;道路,只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却没有为未成年人设置专属车道;小区,只考虑人车分离,却未曾规划儿童骑行区域。每一个空间都在说“不行”,却没有一个空间说“可以去这里”。这种“只堵不疏”的管理逻辑,表面上是在保护孩子,实则压缩了他们的成长空间,最终逼得家长只能在断头路上“碰运气”,在小区里“提心吊胆”。
破解之道,并非要推翻现有规则,而是要在规则的框架内创造更多可能性。比如,能否在公园中划定专门的亲子骑行区域,与步行区分开,既满足骑行需求,又保障行人安全?再如,能否借鉴一些城市的做法,在社区周边开辟“儿童骑行友好街区”,设置限速、限时、限区域的临时骑行空间,让孩子在可控环境中享受骑行乐趣?又如,能否推动立法层面的微调,为12岁以下儿童增设“有成人陪同下的受控骑行”例外条款?
城市是为人而建的,一座真正友好的城市,不应让一个戴着头盔的孩子无处可骑。当法规的红线与成长的需求产生矛盾时,考验的并非家长的变通能力,而是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与温度。别让孩子的骑行自由,成为一座城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给他们一条可以安全骑行的路,既是对童年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投资。
作者 王琦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