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招聘滥用“性格测试”不是捷径是歧途
开屏新闻 2026-05-28 11:49:15

“招聘中,公司只要这一性格类型的员工”“你要什么岗位,我就有什么性格”“老板想要什么性格,我就填什么答案”……记者在招聘季走访发现,性格测试已成为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流程中的“标配”环节,不少大学生不得已被贴上性格标签,自我设限或被群体划分,只能“表演”“造假”。(5月27日半月谈网)

求职季里,性格测试悄然成为不少企业招聘的固定环节。企业想用性格测试筛选求职者,初衷可以理解,但如果以性格测试作为是否录用的唯一标准,这就十分不妥。甚至可以这样说,企业用性格测试筛选求职者,不是捷径而是歧途。

我们必须认识到,性格测评本身具有局限性,即便最权威的MBTI(职业性格)测试,在人为干预下,也难以获得准确的人格画像。大学生为了应聘成功,在性格测试上造假,一方面,说明他们不够诚信,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性格测试不准确,容易造假。事实上,只要求职者事先熟悉题型,测试时再带有主观倾向,就能“投其所好”地给出测试结果,成为企业想要录用的性格类型。

事实上,一个人的性格虽然是稳定的,但性格测试结果往往具有不稳定性。接受测试时的情绪、地点、外界环境,都可能影响到测试的结果。经试验证实,即便是同一个人、同样的测试环境,两次测试时性格类型也可能不一致。所以,尽管MBTI测试在企业招聘中已经备受青睐,但它尚未得到心理学界的认可。

人们的性格、人格、气质本身都是多元的、复杂的,每一个人都是不可复制的个体,再精确的仪器都无法衡量。千人千面,但MBTI测试的结果往往都是十六种,世界上数十亿人,却只有十六种人格,这根本不科学。有人却将测试结果奉为圭臬,并把它拿来当成识别是否符合岗位的标准,这难道不可笑吗?

企业依靠性格测试筛选人才,未必能得到准确的评估结果,这倒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如果企业直接以性格测试的结果否决应聘者,已经涉嫌违反就业相关法律。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都明确规定了平等就业的基本原则,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的个人特征与品性实施就业歧视。如果企业以“性格不符”拒绝录用应聘者,就涉嫌违法。真若如此,劳动者则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企业则必然承担违法后果。

多数常规岗位,对员工性格并无特殊要求,用人单位大可不必跟风开展职业性格测试。即便部分岗位确实需要考量性格特质,将MBTI测试当作唯一评判标准,也明显走入误区。依靠MBTI测试结果筛选求职者,既缺乏科学依据,还存在合规风险。这种选人方式绝非捷径,而是误入歧途,企业应当谨慎使用。


作者 黄齐超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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