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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执行痛点,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蒙自法院于今年4月10日正式引入“平安易执行”执行悬赏保险机制,以保险赋能司法执行,构建“法院主导、保险助力、社会参与”的协调执行新格局,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该机制落地即见效,已成功为17案17名被执行人办理悬赏保险,用制度创新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创新机制,破解执行“找人难”
“执行悬赏保险”是蒙自法院深化执行改革、创新联动模式的重要实践。该机制下,申请执行人仅需缴纳少量保费,即可由法院或法信悬赏平台发布悬赏公告,面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一旦线索核实有效,悬赏金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大幅降低申请执行人维权成本,彻底打消其“悬赏无力、维权无门”的顾虑。
自4月10日启动以来,蒙自法院高效推进机制落地,严格筛选符合条件案件,精准对接保险机构,快速完成投保流程。短短月余,累计为17件执行案件办理悬赏保险,覆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成功对17名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实现“投保17案、悬赏17人”的亮眼成效。

司法为民,兑现权益“加速度”
17案17人的成效,不仅是数字的突破,更是蒙自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执行悬赏保险”既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又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以“小保费”撬动“大联动”,让胜诉权益更快兑现。
自“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建立以来,蒙自法院累计执行到位案款1910.40万元,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蒙自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应用,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强化宣传力度,持续凝聚多方合力,以更实举措破解执行难、以更强力度惩戒失信行为,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蒙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那么执行申请人,如何投保“悬赏保险”呢?

机制介绍:针对蒙自法院受理的民事执行案件,为穷尽财产查控手段,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悬赏费用保险保障。申请执行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支公司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悬赏费用补偿保险后,若有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下落等有效线索,经蒙自法院及保险公司审查属实,并直接促成案件执行到位、成功拘传或实施拘留的,相应悬赏赏金由保险公司按保单约定赔付。
投保须知:
(一)投保与保险期限
1.投保主体:蒙自法院受理的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可自愿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支公司投保。
2.投保资料:申请执行人投保时,需提交案件判决书、法院系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线索的书面证明。
3.保险期限:保险期间为 12 个月,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二)责任范围与赏金标准
1.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期间内,申请执行人(被保险人)在执行阶段应支付有效保费,由保险人按保单约定负责赔偿。
2.赏金计算规则:以保单约定的赔偿限额为限。
3.线索赔付规则:同一财产、人身执行线索仅可获得赔偿一次;同一案件悬赏赔偿金达到对应档位累计赔付限额后,保险责任终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人身线索进行举报的,仅对最先举报的举报人支付费用补偿;联名举报的,补偿费用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
(三)责任免除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人身线索或财产线索已由本院依法掌握的;
2.法院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聘用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取财产信息并举报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自行提供的执行线索;
4.悬赏公告内容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
5.存在恶意串通、虚构线索、骗取保险金等违法情形的。
举报指引:
1.可举报线索范围:
(1)人民法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债权、网络资金、理财产品等各类财产线索;
(2)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址、工作单位、活动轨迹等人身下落线索;
(3)其他可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处置财产的合法有效线索。
2.举报方式:
(1)蒙自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19869157120;
(2)邮寄信件;
(3)现场来访;
3.举报须知:举报线索时,举报人还需提供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线索核实与赏金兑付。
申请执行人如需了解投保详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支公司地址:蒙自市复兴花园2幢1-4层 咨询电话:0873-3723344
蒙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咨询电话:0873-3835029 (执行110电话:19869157120)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韩云彬
一审 资渔
责编 左学佳
责任校对 李强
主编 资渔
终审 编委 刘超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