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法院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开屏新闻 2026-06-06 14:13:43

“法官,我看到他们还在出租查封的房屋!”“找不到我,还怎么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被执行人私自撕毁封条、非法出租查封房产、让亲友代收现金租金... ...面对这样一而再再而三藐视法律权威的行为,法院如何破局?建水法院亮出“杀手锏”——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成功盘活抵押房产,有力打击拒执行为。
2019年,马某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80万元。贷款到期后马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建水法院判决,马某应连本带息偿还银行424万余元,判决生效多时,马某无动于衷,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途中  闹剧连连
案件辗转到执行法官手中,在依法向马某发出执行催告文书后,马某自认为“只要法官找不到人,就不能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多次、轮番上门,马某远远看到法官身影就转身拔腿就跑,和法官玩起“躲猫猫”。跑得了人,跑不了法律责任,法官在房子门口及墙面上张贴通知书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等到执行法官走后,马某悄悄趁夜色将通知书撕毁,第二天正常经营。在这之后,马某陆续将房屋出租给多人,收取租金总计15万余元,为逃避法院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和资金追踪,马某要求承租人以现金的方式交租,让马某的儿子儿媳出面收租,企图以此撇清收入与自己的关联。马某这样一而再再而三藐视法律的行为,不仅极大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挑战法律的权威和底线,


强制查封+司法拘留,严打拒执
在厘清涉案房屋上的出租关系后,法院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查封。这一次,马某终于现身——被执行法官依法拘传到院。面对法官的严厉询问,马某仍旧不以为然,仿佛这一切不过是“小事一桩”,警官执行法官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讲清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马某仍然态度强硬——“不还,没有钱,查封更是断我们的路”,面对这样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采取多种手段抗拒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建水法院果断出手——依法对马某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一纸预告,拒执入罪非儿戏
拘留虽然能够惩戒马某的违法行为,但如何让抵押资产“活”起来流转起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才是执行工作的根本。
为此,建水法院向马某发出了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这份预告书明确告知马某:撕毁封条、非法处置查封财产、隐藏转移租金收入等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诉,甚至可能“坐牢”后,马某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他立刻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申请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愿意接受房屋拍卖。最终,在选定房屋拍卖评估机构后,马某抵押的房产顺利拍卖,这处长期“沉睡”的抵押资产得以盘活,银行的债权得到有效实现。

从“死磨硬抗”到“主动配合”,一纸预告书起到了拘留、罚款都难以替代的法律震慑效果。执行中,不少像马某这样的被执行人抱着“法官找不到我,就不能拿我怎么样”“最多进去拘留两天,没事没事”的侥幸心理,殊不知,擅自处置查封房产、撕毁封条,转移财产等行为,已经超越了民事违法的范畴,完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失信”到“失自由”,往往只有一念之差。这一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既是对被执行人的严厉警告,也是给予其主动履行的最后机会,其中贯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持刚性执行的同时,鼓励被执行人主动认识到错误行为并预留纠错空间,切莫等到刑事追责的利剑落下,才追悔莫及。

这份首次发出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且“新”且“快”,打破以往执行惩戒模式,在执行强制手段与刑法追责之间搭建起一座“预警桥”。自“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建水法院以刚性执行打底,柔性释法跟进,预告书压轴,让每一位被执行人知道,任何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将面临步步紧逼、层层加码的法律后果,直至刑事责任的利剑落下。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周麟
一审    资渔
责编    左学佳
责任校对   李强
主编   资渔
终审   编委   刘超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