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回应“用鸭腿代替鹅腿”
开屏新闻 2026-06-10 13:26:32

6月9日,因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摆摊走红的“鹅腿阿姨”,在一个团购群内发布公告称因被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相关话题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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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称,“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据此前报道,陈秀凤2000年到北京谋生活,在北京大学西南门卖水果,后来开始改行卖“烤鹅腿”。2023年年底,清华、北大等高校学生排队买“鹅腿阿姨”鹅腿的视频被很多网友转发,“鹅腿阿姨”陈秀凤火爆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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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截图

“鸭腿代替鹅腿”?

当事人最新回应

6月10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鹅腿阿姨”陈秀凤,她说,刚开始干的时候,确实卖的是鹅腿,但是后来进不到鹅腿了,就卖鸭腿了。

当记者询问后续食材会不会改成鹅腿,她表示,鹅腿和鸭腿都会用的,只要鹅腿好她就会用。同时陈秀凤透露,市场监管局目前还没有联系他们,但她正准备去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工作。

陈秀凤的丈夫梁德才也告诉记者,当天他们不做生意了。

鹅腿阿姨团购页面显示已有“11518次接龙”。最新一次接龙中,接龙商品包括“阿姨烤的辣腿”“阿姨烤的不辣腿”,均未显示鸭腿或鹅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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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在网上发酵后,不少人也在网上发声,有人认为“鹅腿阿姨”就是一个品牌称呼,也有网友表示食材应该标注清楚,同时价格也要对应食材。

天眼查App显示,陈秀凤已申请注册多个“鹅腿阿姨”相关商标,国际分类涉及方便食品、食品、医疗园艺等,当前部分商标已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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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已接到线索

据@正在新闻6月10日报道:北京燕园街道市监所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相关线索,现在在尽快开展核实,对于是否属于虚假宣传,需要实地检查后再做出判断。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科接线人员回应媒体称,已收到相关举报,目前还在了解此事。初步了解到的信息是,该摊主在朝阳区有一个线下配售点,正在进一步核实,如果确定系朝阳区管辖范围,会通过官方账号通报处理结果。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表示,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在法律上大概率已构成民事欺诈。

陈律师指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鹅腿阿姨这一名称本身具有商业标识属性和明确指向性,消费者正是基于“鹅腿二字产生购买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据目前信息来判断,“鹅腿阿姨”长期以该名义销售却未主动澄清实际材质,存在持续误导的嫌疑,法律上可认定为“隐瞒真相”。


来源 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现代快报、钱江视频、大河报、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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