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昆明一小区多次坠下瓶装水,保安劝阻时又接连扔下几瓶……
开屏新闻 2026-06-12 08:07:18

近日,昆明金泰国际名门小区频繁出现高空坠物现象,坠落物品多为矿泉水瓶,业主们对此非常担忧。

从业主提供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坠落点位于小区13栋、14栋楼间通行区域。

图片图片

小区一名业主介绍,上周二,有两名业主正往那边走,突然就有水瓶从空中掉落下来。两人急忙叫来小区保安,可就在保安大声呵斥的时候,楼上又接连丢了几瓶水下来。“差点就砸到那个保安,后面他们就报了警。”

图片

这名业主说:“刚开始有个业主往那里经过,他砸水瓶下来,那个业主就当场报警,结果楼上听见有人报警,又持续砸水瓶下来。后面又有人往那里走,他又砸水瓶下来,还差点砸到小孩,小孩都吓哭了。”

图片

小区一名男性业主说:“上周二,我从那里过的时候,楼上就丢东西下来,我差点被砸到。”

图片

据小区业主介绍,早在2024年,就有业主反映该区域出现高空坠物的情况,去年同样也发生过几次。

图片

据了解,13栋与14栋之间的区域是小区住户通行路段,经常有业主骑车经过。同时,这里设置有健身器材,是业主日常散步、休闲的区域。记者注意到,现场的树上有物业粘贴的警示标语,提醒业主勿在此处停留。

图片图片

小区业主们希望物业加强13栋和14栋周边区域的巡查值守,排查安全漏洞。同时,尽快完善监控设施,实现重点区域无死角覆盖,精准取证、溯源追责。

图片

金泰国际名门小区物业秩序主管李先生表示,针对此事,物业首先是不定期地对业主进行安全提示;其次,准备采购望远镜,安排专人值守,对屡次发生高空坠物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再次,会收集证据,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同时,对小区的监控系统升级已经在进行。

图片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图片


来源 8099999街头巷尾、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