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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福慧家园小区的陈女士家中,迎来了两位特殊的“访客”——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一场警民携手、温情满满的救助行动随即展开。
6月6日晚,陈女士在家中意外发现两只外形酷似小猫头鹰的野生鸟类。小家伙们神色慌张,四处躲闪。围观的村民认出这是保护动物,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轻声安抚受惊的鸺鹠,帮助它们稳定情绪,随后使用专业笼具将鸟儿临时安置。
经与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核实,确认这两只小动物正是斑头鸺鹠,俗称“小猫头鹰”。作为农林益鸟,它们专捕田鼠和害虫,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经仔细检查,两只鸺鹠身体状况良好,体表无伤,只是误入民居、迷失方向。
随后,野保部门工作人员将它们带回管护点进行短期养护,待状态稳定后,选择适宜的山林环境放归自然,让这对迷途的“小精灵”重新翱翔于蓝天。

借此契机,民警还在小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小宣讲,向围观村民普及:我国所有猫头鹰(鸮形目鸟类)均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私自抓捕、笼养、买卖均涉嫌违法;若遇到迷途或受伤的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才是正确做法。
此次暖心救助,不仅守护了两个可爱的小生命,也折射出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
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熊雪婷 杨冬菊 摄影报道
一审 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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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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