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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遇见小面”商标风波引发关注后,创始人宋奇于6月15日凌晨向“渝见小面”的店主夫妇致歉。在《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中,宋奇对近日的商标纠纷表示愧疚和抱歉。他坦言,自己非常尊重个体经营者的劳动成果,决定将“遇见小面”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与对方,并愿意在店主后续申请第43类商标或其他方面提供帮助。
事件的起因,是一位面馆老板娘泪流满面地哭诉:“我就普普通通地卖个面条,怎么就犯了法,被告到法院还要赔钱?”这一幕引发无数网友的同情。老板娘和丈夫在河南南阳开了一家小面馆,因夫妻俩均来自重庆,便给小店起名“渝见小面”。开业两年相安无事,直到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方是在香港上市的连锁品牌“遇见小面”。原告认为,两个店名有三个字重合,且“渝”与“遇”读音相近,构成整体近似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并提出7000元至8000元的侵权赔偿。
不少网友直言,此番操作“吃相难看”。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遇见小面”或许并不在意七八千元,但对于一家个体小面馆而言,这可能是夫妻俩一两个月的心血。一张口就要人家白干一个月,难免显得冷漠。
更重要的是,侵权主张本身就很勉强。即便构成侵权,也应考量损害后果与主观恶意。南阳当地并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重庆夫妻的“渝见小面”与其并无实际利益冲突,更谈不上实质性损害。正因如此,许多网友认为,这起诉讼更像是一种“恶意维权”。
“遇见小面”的傲慢,源于其强大的法务资源和市场地位。店大欺小,拿捏一家小面馆,在不少人看来如同捏一只蚂蚁。甚至有观点认为,这起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市场霸凌行为,除了展示自身的强势与霸道,并无实际意义。
事件冲上热搜后,愤怒的消费者开始用脚投票。从6月13日起,大量“遇见小面”的储值会员在社交平台晒出退款截图,以此表达不满。舆论一边倒地批评“遇见小面”欺负弱小、格局太小,品牌声誉跌至冰点。
这一反噬,精准诠释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想“讹”点小钱塞牙缝,结果连牙齿都被拔了出来。面对危机,“遇见小面”迅速展开公关:6月13日发布官方声明称已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6月15日凌晨,创始人宋奇亲自出面,表示自己“深知小餐饮创业有多艰辛,当时家里穷得叮当响,一路走来得到过很多同行帮助”,并表示歉意。然而,这份迟来的深情并未获得网友认同。许多网友指出,这封道歉信和那张法院传票一样,归根结底不过是利益的考量。
尊重法律,不等于滥用法律;保护商业利益,不应倚强凌弱。一个品牌的建立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而毁掉它往往只在一瞬间。从毫无征兆地发起诉讼,到180度大转弯的危机公关,我们希望“遇见小面”能真正从这场慌乱中汲取教训,获得成长,而不仅仅是应付舆论的权宜之计。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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