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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小小的冰淇淋,却折射出雪糕、冰棍等冷饮食品实物与包装并不一致的问题。记者近日对市面上39款冷饮食品进行实测,并对多名消费者进行了采访,发现一些冷饮食品的实物与宣传图存在明显差距,但多数包装上可见“图案仅供参考”的标注。(6月15日《法治日报》)
一款长度17厘米的包装袋,实物只有6厘米;一款厚度2.6厘米的雪糕,糯米和红豆沙加一起不足0.5厘米;包装长31厘米的雪糕,实物只占三分之二,剩余空间全给了塑料托盘……一行“图案仅供参考”的小字,真能成为免责的“护身符”吗?
答案是否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广告法》亦指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如果包装图片与实物在核心要素上存在显著差异,经营者就涉嫌虚假宣传。专家指出,若经营者故意展示产品根本不存在的配料,或产品实际数量与包装标示相差很大,就可能因主观故意构成欺诈。至于那些躲在角落里的极小字眼,因未尽到“显著方式”的提醒义务,在法律上同样不能免责。
这不是排版问题,而是诚信考题。“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营销陷阱,早已不是新鲜事。松茸鸡汤米线包装上硕大的松茸图案,配料表里松茸添加量仅0.1%;柚子汁广告面积占了大半个版面,实际柚子含量不到3%。从冷饮到米线,从保健品到直播间,“美颜”过度的包装配上角落里模糊的免责声明,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套路模板”——先用精美图片把消费者“骗”进来,再用一行小字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不是创意,而是欺诈。消费者花了钱,买到的却是失望。
包装可以“美颜”,但诚信不能“打折”。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剑指“误导性大小字”广告等行为,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释放了积极的监管信号。但光靠专项整治远远不够。一方面,亟待细化包装规范,构建全方位、标准化的监管体系,压缩商家利用包装误导消费者的空间。建议确立清晰的量化标准:凡涉及商品核心配料、规格的免责文字,字体大小应与正文保持一致,杜绝“挖坑式排版”。另一方面,要常态化开展合规引导,倒逼企业回归经营本质,摒弃过度包装、误导性包装的思维,把心思花在提升产品品质上。
《论语》有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行小字抹不掉产品缩水的事实,一句“仅供参考”掩盖不了诚信缺失的底色。消费者同样可以用脚投票:看到包装精美却价格出奇便宜的产品,不妨多翻到背面看一看配料表和小字标注。当失望累积成共识,当“照骗”成为过街老鼠,市场终会用真金白银为诚信投票。
包装是商品的第一张名片,但不是“照骗”的遮羞布。把真正实在的产品交到消费者手中,让每一次拆包装都成为期待而非失望——这才是商业应有的样子,也是市场健康运行的最基本底线。
作者 徐建辉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