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车志敏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开屏新闻 2026-06-24 16:35:39

日前,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车志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车志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车志敏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主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政协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土地协调、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0000   投稿邮箱:ccwbfk@163.com(副刊)   ccwbccsp@163.com(时评)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