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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一家酒店账号发布视频称,其门店推出“24小时退房制”活动,打破了行业“中午12点退房”的惯例。酒店工作人员在视频中介绍:从客人实际入住时间开始计算,可以住满24小时再退房,晚到不吃亏,早到更从容。酒店此举引发热议。(6月30日极目新闻)
凌晨两点拖着行李箱走进酒店,上午10点还在睡梦中就被前台电话叫醒:“先生,12点前要退房。”住了一夜,实际只休息了六七个小时,却要付一整天的房费。重庆这家酒店的破冰之举,让网友纷纷叫好,评论区一片“早就该这样”的点赞声。消费者苦“12点退房”久矣,这一次的破冰之举,照见了酒店行业长期被忽视的交易公平问题。
12点退房,并非一成不变的“铁律”。10余年前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便删除了“12点退房”的规则,仅要求商家清晰公示结算标准。此后客人入住时长完全可根据经营需要和消费者需求灵活调整。可现实是,多数酒店依然固守着这条早已失去强制力的“惯例”。凌晨入住的客人,中午12点被催着退房,实际住宿时间不足12小时,却要支付全天的房费。这不是服务,这是霸王条款。
消费者苦的是什么?苦的是不公平。同样是付了一天的钱,下午两点入住的客人能住22小时,凌晨两点入住的客人却只能住10小时。同样的价格,不同的时长,区别仅仅在于你几点进门。这种“按入住时间计价”而非“按实际时长计价”的模式,本质上是把酒店的经营便利建立在规则之上。有网友算过一笔账:凌晨入住中午退房,相当于每小时收费翻倍,住得越短越亏。消费者的不满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对公平交易权的正当诉求。
酒店行业的担忧可以理解。“24小时退房制”意味着要安排全天候待命的工作人员,增加人手以协调多个时间段入住的客人,对酒店管理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但问题是,消费者的便利和酒店的经营成本,到底谁该优先?如果24小时退房会增加成本,那就按实际入住时长收费,住几个小时收几个小时的钱,消费者也能接受。消费者不是要占便宜,只是要求公平。
重庆这家酒店的做法之所以引发热议,正是因为它代表了消费者的心声。它不是技术创新,不是模式颠覆,只是做了一件本该做的事:把消费者当回事。这样的“破冰”行动,不该只是一家酒店的营销噱头,而应成为推动行业改革的契机。酒店行业需要反思: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质疑“12点退房”的合理性,当“24小时退房”从个例变成呼声,继续固守那条早已过时的“惯例”,还能守住多少人心?
住酒店,买的是住宿服务,不是“12点前的使用权”。让入住时长回归实际需求,让收费标准回归公平合理,这才是酒店服务该有的样子。一家酒店开了头,希望更多酒店跟上。毕竟,公平从来不是恩赐,而是底线。
作者 徐建辉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