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替身”?妹妹:姐,你可别坑我!
开屏新闻 2026-07-04 08:51:41

无证骑摩托还想让妹妹“顶包”?

妹妹:我感觉有点不舒服!

多项违法 冒充妹妹避罚被识破

近日,昆明交管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时,民警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摩托车违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

民警:“你叫什么名字?”驾驶人:“余某。”民警:“你有没有驾驶证?”驾驶人:“有的。"民警:“你为什么骑到非机动车道?”

驾驶女子一直坚称自己叫余某,但经民警现场比对核查该驾驶人实际为余某某当场 “改名换姓”只是试图蒙混过关

为了逃避准驾不符的处罚。

民警:“为什么冒充别人身份你们是什么关系?”驾驶人:“我们是两姐妹。”民警:“为什么冒充别人身份?”驾驶人:“因为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涉案摩托车予以扣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证驾驶摩托车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给自己和他人

都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的危害

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的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遇到突发情况很有可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滋生其他违法行为

▶侯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行经事发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径直撞向路边山体石块,摩托车严重损毁,侯某当场倒地,伤势严重。经专业机构鉴定,侯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7.1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无证的驾驶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规避执法检查心理更重,容易滋生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保险可能不予理赔

无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肇事方赔偿压力大,受害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进一步加重双方矛盾。

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次记9分。

同时也要提醒

各位驾驶人出行时

一定要牢记

安全第一

注意以下几点

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切勿逆向行驶

逆行时极有可能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发生事故时,头一旦与电线杆、行道树等物体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且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昆明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

守法出行

莫让自己的侥幸

成为悲剧的导火索


来源 昆明交警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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