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长期躲藏  “拒执罪”自诉这把利剑显震慑
开屏新闻 2026-07-10 18:53:07

近日,红河州建水法院受理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使所涉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长期玩“消失”

“法官,他还是不还钱,我想起诉他拒执罪!”电话那头,申请人何某的声音充满愤怒和疲惫,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几次向法院反映情况了,而电话这头的执行法官,同样不轻松——被执行人朱某,已经“消失”太久了。
2023年,朱某曾经营的餐饮服务公司向何某的酒业公司采购酒水,后餐饮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朱某拖欠何某的11万多元的货款也“石沉大海”。经穷尽执行手段,发现朱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本人下落不明,案件只能依法终本。

尽心查找   找到“消失的他”
此后,根据何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朱某妻子的帮助下,将朱某拘传到院并组织双方和解。调解室里,面对质询,朱某的态度看似诚恳:“我在酒吧驻场卖酒,每月收入不过6000元,现有一笔装修官司每月要还1500元,还有小孩要养……”说完,朱某长叹一口气。
出于理解生活的不易,经过几轮协商,朱某始终拿不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鉴于其长期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他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满后,再次通知他到法院接受询问。

被执行人谎言终被拆穿
空有强制措施却无法下手?执行法官隐约感觉到,一个秘密也许藏在朱某的手机里。“把你的手机给我们看下。”依法查看朱某的微信支付记录后,执行法官发现:自2022年以来,朱某每年均有上百万的资金流水,在其微信账户里来去自如。转账对象频繁出现“某强”“某健身房”... ...“这些钱到底是怎么回事?个旧的酒吧你是否有入股?”
朱某支支吾吾地说:“我在酒吧上班一天150元,老板是我朋友,除了工资我还有客人订桌10%的提成。”“订桌数量记不清,不好计算金额。客人买酒钱转给我,我也会转给服务员”、“记不清楚。还有时候是帮别人给做客的人亲钱,每月都会帮支付有几千元”“是我去健身房健身,是季卡钱,一个季度240元”……对同一笔款项,朱某前言不搭后语,闪烁其词且有多个说法。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在朱某名下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发出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之后,他依然使用微信进行大额资金流转,并进行明显超出基本生活需要的高额消费。这不是“无力偿还”,而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试图用谎言掩盖真相。

自诉拒执  法律重剑出击
2026年5月21日,申请执行人何某正式向建水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日,法院立案审理。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传唤朱某到庭,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当“拒执罪”三个字不再是纸面上的法条,而是切实悬在头顶上的利剑时,朱某第一次真正慌了。
在刑事追责的强大震慑下,朱某连夜打电话筹集到6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另有1万元转账。随后,朱某向执行干警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保证尊重法院裁判,不再出现逃避执行的行为,并写下具结悔过书。最终,朱某与何某达成和解:8万元了结债务,何某选择谅解,撤回刑事自诉。
在这起案件的法律震慑下,朱某在建水法院涉及的另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款,他也一并清偿了。
拒执自诉  和解之外的刑事利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指出,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侵害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且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拒执罪自诉。
用好自诉权,需要申请执行人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通常需要准备的证据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证据,比如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线索,高消费、放弃到期债权、低价变卖财产等。同时,以刑促执的法律支持,更有助于形成更加高效实用的执行生态,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强大的法律后盾。
法律是有温度的,它愿意给迷途者回头的路,但当善意被反复消费、当谎言试图遮蔽真相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压缩拒执行为生存空间,更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生效裁判、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周麟  李凯娴
一审    高伟
责编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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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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