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观察|《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三周年:无障碍更有爱
开屏新闻 2026-08-31 21:50:20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三年后的今天,它实施以来起到哪些促进作用?无障碍环境的服务对象只有残障人士吗?昆明城市的无障碍出行体验如何?2026年8月以来,记者跟随他们走访昆明城市出行场景,没有提前沟通与特殊安排,有人乘坐轮椅、有人听不见声音、有人看不见光亮。

进步,因为他们的体验而分外明晰。重点旅客预约服务、现场求助响应、手写沟通、专人引导的服务流程……种种细节让受访者们给出正面评价。与此同时,不足之处同样具体,无障碍停车位有标识却无管理、机场广播信息对听障人士构成天然屏障,盲道作为最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却面临着持续性不足、使用程度不高的通行难题。

不同残障人士的需求各有不同

山东人徐先生在云南生活二十多年,曾因边境执行任务发生意外导致偏瘫,双腿失去站立能力后,他外出只能依靠轮椅与车辆。“考虑到出入便利,平时出门靠自驾,车就是我的另一双腿了。”他向记者出示自己的C5驾驶证,这是专为残障人士设置的准驾证件,对应车辆必须张贴“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8月2日,徐先生开车抵达昆明南站地下停车场,找了一圈,终于找到无障碍停车区域,“停了七八张车,都是非残疾人专用车。”他说,总计5个车位停了七八辆车,车位本身供轮椅上下车用的、地面画有斜杠的加宽空间也被挡得严严实实。按国家标准与相关规定,大型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该类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使用,使用该类停车位应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或者提供残疾人证。

“停车难”与“乱收费”,是徐先生的无障碍出行体验的两个关键词。2002年施行的《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经历两次修订,其中规定“残疾人专用车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据徐先生介绍,这项制度在昆明“一直没有落地”,他和“轮友”们在昆明被多次收费后,总结出的解决办法是“拍照、留小票、打12345投诉”,如此一番能够解决单笔退费,但同类问题依然反复出现。

听不见的广播与看得见的善意

56岁的梁女士属于一级听力障碍,从北京到云南旅居一年有余。“如果不戴人工耳蜗,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她摘下助听设备外体的瞬间,整个世界陷入混沌之中。

梁女士平时习惯乘坐飞机出行,航班动态信息主要通过广播播报,她时常听不清楚。固然有大屏滚动显示航班状态,但屏幕数量有限,她无法一直站在屏幕前盯着,如果候机时遇到航班延误、取消、登机口变更等情况,广播通知是她唯一的信息来源。

“原本坐着的人群都动了,我才知道航班有变动了,但具体变动成什么样、改到几点登机,我不知道。”她向本报记者说。梁女士的建议很具体,她希望在每一个登机口附近,额外增加一块多视角的信息显示小屏,实时滚动显示本航班的动态。

今年8月,她特意摘掉助听设备前往人工询问台,用以模拟在失聪状态下如何与对方沟通。工作人员得知情况拿起笔,一笔一画写给她看,所有问题都得到了清晰的解答。走进站内,她注意到地面有明显导视。“我一看方向,就知道往哪走。”对她来说,清晰的可视化信息比有人引导更重要。“我个人更希望自己来做,不用非得专人搀扶或者领着我。”她说,“不希望被过度关注。”

这是听力障碍者与行动障碍者的微妙区别,轮椅使用者往往需要外力协助,而听障人士最需要的,是信息能够无障碍地触达他们。

被一双双温暖的手带往目的地

生于1993年的赵先生现居昆明,初中因变故失去看见世界的能力。“半路致盲”意味着曾经见过红花绿草蓝天白云,赵先生努力走出过去的风景,如今能够做到独自在昆明坐地铁、独自坐高铁去外地、独自坐飞机回山西。

日常生活中,赵先生对盲道的评价是“比较危险”,有的盲道被电单车停靠占用,通行路上会遇到障碍物。但他认为,昆明不是个例,他居住过的其他城市也有类似问题。8月29日,记者走访昆明多条市区街道发现均设有盲道,除了机动车、电单车停靠占用的情况之外,部分区域的盲道存在路面“断头”不连续、路线过度盘绕的情况,整体通行持续性不佳。

建设与使用之间的差异,恰恰说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难点不只是硬件建设,还在于使用意识。据2025年官方数据,“十四五”期间,云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共完成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3000余条,新增和改造无障碍人行天桥200余座,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坐高铁”,是赵先生的外出通行方式之一。一般来说,残障人士出行可以致电站点预约专人引导服务。今年8月,赵先生想试试如果不预约,临时到能否获得帮助?赵先生来到进站口,通过求助路人,找到自助验证通道旁边的人工验证口说明自身情况,这里的工作人员随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很快,一位穿着橘色马甲的工作人员快步赶来,让赵先生一手搭在自己肩头,引导他进入进站口,一路引导至检票口,直至送进重点旅客等候室,等待检票上车。

无障碍环境的服务对象不只是残障群体

据了解,无障碍环境的服务对象并非传统认知中的“少数群体”,它不仅包括残障人士、老年人等刚需人群,还包括孕妇及推婴儿车出行者,受伤、术后、大件行李出行者等。

8月31日,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提供的《全国高铁站无障碍环境测评总报告》显示,从今年5月初到8月底,总共232人次对包含昆明在内的全国40座重点城市高铁站进行场景实测,数据显示82.8%的测评者认可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已达到“较高水平”或“一定程度兼顾”。

该报告由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深圳大学发起,联合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等机构共同发布。报告测评者包括多种残障群体(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多重障碍者等)及普通乘客在内的志愿者。

报告数据显示,经过多年持续建设,“应建未建”的问题已有缓解,但“建不合规”“建而难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报告所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目标是让有需要的群体能够‘独立、自主’出行”,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要求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立法精神一致。

近年来,云南施行《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始终将面向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便利条件作为重要内容。

无障碍,更有爱。通往未来的道路上,需要用爱改写更通畅的明天。


开屏新闻记者 史子昊 摄影报道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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