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洱海洗狗?大理官方回应:属于违法行为,已处罚!
开屏新闻 2026-11-07 15:05:09

近日,云南大理市洱管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短视频平台出现“有人故意将宠物犬使劲扔进洱海水体”的相关内容后,该局迅速启动核查处置,一边前往现场走访摸排,确认事发地、事发时间,一边调取监控溯源,查找涉案当事人。经各方联动,市洱管局迅速锁定并联系上涉案当事人。

经调查核实,11月1日中午,当事人一家沿洱海生态廊道游玩,行至下末村附近湖滨水域时,为给宠物犬洗澡,多次故意使劲将犬只扔进洱海水体。

大理市洱管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属于明令禁止的污染洱海水体违法行为。

大理市洱管局表示,通过执法人员现场的普法宣传教育,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与危害性,对违法事实诚恳致歉,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洱海保护相关法规,自觉守护洱海生态环境。

官方回应“有人故意多次用力将狗扔进洱海”:洗澡污染水体,将被行政处罚

按规定,大理市洱管局将按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理市洱管局提醒,洱海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洱海湖区及湖滨带属于生态保护核心区,实施最严格管控。在洱海水域清洗宠物、车辆、器具等行为,易将毛发、寄生虫、病菌、污染物等带入水体,直接给洱海水质和水生态带来隐患。


来源 大理融媒、“文明大理”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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