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得擅自关闭
首页2021-01-26 14:16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细化了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分割线.png

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 因疫情防控需在服务区设置检疫检测站点的,应优化站点设置,加强交通组织,避免车流人流交叉,减少停车场拥堵。

⚪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适当增加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的消毒频次。

分割线.png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 推荐非接触扫码付费。

分割线.png

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分割线.png

内部防控管理

⚪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接史的员工,在规定隔离期满、卫生检测合格前,不得召回返岗复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 员工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

⚪ 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来源:中国交通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王利绚

编审 张明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4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开屏新闻原创产品开屏学习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