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十余株300岁古树死亡,委员建议加紧保护立法
春城晚报2021-02-03 17:50

近年来,昆明已有十余株300~500年树龄的古树相继死亡。因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昆明还有不少古树名木因缺乏规范的管理保护正不断消亡。昆明市政协委员、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主任工程师徐学杰等两人建议应尽快将《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纳入昆明市立法计划,以切实保护昆明的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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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株“高龄”古树已经死亡

根据昆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数据,2018年昆明市域内记录的古树名木有58563株,昙华寺的优昙树、海口林场周恩来总理亲植的油橄榄等,都为昆明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增加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近年来,一批珍贵古树已经死亡,如盘龙区、嵩明县等区域内树龄在300~500年的云南山茶花“狮子头”已经死亡十余株;嵩明县500年树龄的厚皮香、安宁市曹溪寺的元梅、晋宁区盘龙寺内树龄650年的云南山茶“松子鳞”均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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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办法、措施不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昆明市曾出台了多部办法、措施以保护管理市内古树名树,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发挥实际作用。据介绍,如2007年4月出台的《昆明市城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仅对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进行保护管理,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其主管部门已不存在;2010年9月昆明市林业局制定的《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局限于昆明市范围内三级城镇以外(含三级城镇)区域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仅为行业部门管理规定,不具法律效力;其他的《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昆明古树名木养护技术措施》《昆明古树名木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技术措施》等也仅是保护的技术措施,也不具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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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纳入立法

因古树名木保护存在法律盲区,建议将《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纳入昆明市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出台《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保护古树名木提供可操作性的措施、标准和办法,并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上升到保护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历史的高度,才能更好地保护昆明这些珍贵的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是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的分级及标准: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300~499年,国家三级古树100~299年。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夏苇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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