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装修工期一拖再拖,且不履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开屏新闻2021-03-01 08:08

去年3月12日,刘先生向本报报料称,2019年1月,他经朋友介绍,和昆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一套面积为110多平方米的住房,合同约定同年4月29日交房,如果一方违约,每天按照装修总价0.3%承担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刘先生支付了4万元预付款,在装修过程中,又断断续续支付了3万多元。

“卧室要安装一套衣柜,我又付了1.8万元定制衣柜的款项。”刘先生说,装修工进场时,起初工程进度还比较正常,自从支付了衣柜款后,装修公司与定制衣柜的厂家起冲突,工程进度就不正常了。

刘先生多次找装修公司商量,可装修公司不退款,装修工期也一拖再拖。为此,刘先生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2020年1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装修公司延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令装修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但法院判决后,装修公司并没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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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先生该如何维权?西山区法院员额法官朱亭说,根据刘先生所反映情况,装修公司构成违约的,房主可要求解除合同;也可要求装修公司继续履行装修合同,直到工程完工交付。同时,刘先生可以主张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法院判决生效后,刘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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