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0大消费维权案例】昆明一男士价值3000元大衣被洗衣店洗坏,找商家赔偿被拒!
开屏新闻2021-03-10 12:42
去年,昆明市官渡区消费者协会吴井分会接徐先生投诉称:其在昆明某洗衣店干洗羊绒大衣,明确告知商家衣服只能干洗,不能烘干,同时衣服上也注明了洗涤方法,但徐先生取到衣服后发现内扣已经融化,衣服被粘在一起,影响正常穿着。该衣服购买金额3000元,徐先生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未果,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协调处理。
接到投诉后,官渡区消协吴井分会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商家及徐先生进行协商。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经营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其中400元为现金,600元为充值洗衣卡,双方达成一致,徐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解读
商家洗坏衣服理应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例中,商家未按消费者要求和衣服上的洗涤说明洗衣服,造成衣服损坏,理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同时商家应汲取教训,针对自身经营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自律,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类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责任编辑 袁熙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