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民季女士拨打热线向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反映,她在昆明市盘龙区伍加贰室内娱乐服务部给孩子报了一个“乐高”学习班,一年不到的时间,学了一半的课程,共60节课左右。可是最近,培训中心的一位老师却悄悄向季女士透露,这个培训中心要搬家了!
季女士急得马上联系该中心,和老板约好3月4日晚上8点一起商谈此事,可她6点左右到现场的时候,竟发现该公司在搬里面的教具,这可把季女士和其他几个家长气坏了。
该中心老板称,他们要把这间店转出去。可是课程还没上完,转出去怎么办?
该中心老板称可以退季女士30%的课程费用,或者季女士也可以选择在后面接手的那家店继续上课。季女士认为退费不合理,且即使可以在下一家继续上课,后续课程的质量无法保证。当天,双方协商未果。
律师支招
针对该事件,记者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刘洁律师。
刘洁表示: “季女士与培训机构签订了“乐高”培训服务合同后,约定的培训课时、方式以及地点等是合同内容的重要要素之一,培训机构因故转让店铺,以及搬迁场地等行为属于对合同的内容重要变更,需要经过季女士的同意,若未经季女士的同意单方面变更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季女士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家应当按未上课节数全额退还顾客培训费用。培训机构自行计算的退还金额比例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商家因自身经济困难需要延后支付应当协商并经顾客同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考虑走法律程序,起诉培训机构承担违约责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洁律师给出如下建议:
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永远不要只看广告,广告中的宣传大多脱离了实际的课程。
二、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避免出现上述案件中培训机构收取学费后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培训,而卷款潜逃的风险。
三、积极沟通,收集证据。季女士可尝试与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协商解决,看该培训机构是否为连锁机构,是否存在关联企业,尽可能找到其他关联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其退还剩余的款项或者其他解决办法,在与对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机智录音,固定证据。
四、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这些培训机构拿钱跑路的行为,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六、 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季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理自己的损失清单及证据,包括:培训合同、教育培训机构的书面承诺;培训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发票;剩余课程情况及对应的剩余课时费。为防止商家转移财产,积极寻找培训机构的资金线索和账户信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朱咏梅 袁熙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