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布9起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案件,这些公司被罚......
开屏新闻2021-03-18 19:48

3月18日是“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提高文化经营场所和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促进昆明市文化市场的规范与繁荣,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9件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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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7·30”昆明某艺术培训学校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2019年7月30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西山区某艺术培训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培训学校将于8月6日举办“2019年美国CME钢琴考级活动”。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未查询到该艺术培训学校及“2019年美国CME钢琴考级活动”的相关备案信息。考级活动当天,执法人员对该艺术培训学校进行现场检查,但该校未能提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委托协议和备案证明等材料。

据调查,该艺术培训学校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对该艺术培训学校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撰写的《规范艺术考级市场,抑制艺术考级乱象“7·30”昆明某学校擅自开办涉外艺术考级活动案》案例分析,被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上报到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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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石林某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

2019年11月24日,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石林某娱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包房内有6名未成年人正在进行娱乐活动。该娱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娱乐公司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以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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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6·14”昆明某音像经营部发行非正规音像制品

2019年6月14日,依据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督查情况通报,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对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的某音像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经营的人体艺术(视频卡)等音像制品,内容涉嫌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音像经营部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并吊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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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4·10”昆明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

2020年4月20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云南省新闻出版局转办的“4·10”案件线索,在省总队、市“扫黄”办指导下,对昆明一二一大街某写字楼进行检查,现场共查获疑似侵权出版物982册。

随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五华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发现昆明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共计4489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6日将当事人涉嫌犯罪的证据、涉案物品及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一步立案侦查。

该案件为2020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的第一起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从接到案件线索到调查取证、定性移交仅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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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8·20”昆明某公司非法经营教辅出版物

2020年8月20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昆明市西山区某商业广场地下二层,查获一处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教辅仓库。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西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发现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销售)非法出版物数额巨大,已涉嫌犯罪。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联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成专案组,最终捣毁了该非法从事批发、零售以及印刷的涉案团伙。该团伙涉及2家文化传播公司和1家印刷厂,共查扣非法出版物43万余册,大型印刷机4台以及伪造的出版社和学校印章3枚,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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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9·29”云南省某期刊“一号多刊”

2020年9月29日,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接线索举报,省总队、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专案组。经查明,2018年以来,云南省某期刊与云南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文化传播公司负责该期刊的印刷和发行。该文化传播公司利用该期刊的刊号、刊名,另出一份刊载论文的期刊,通过收取“版面费”牟利,造成同一个刊号却有两种刊物在发行的“一号多刊”现象。截至案发时,该文化传播公司非法获利100万余元。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期刊杂志社作出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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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6·08”昆明某娱乐场所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

2020年6月8日,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昆明市东二环附近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的包房内播放两首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歌曲。文化行政部门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该娱乐服务有限公司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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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3·18”晋宁某动漫城提供赌博条件

2020年3月18日,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接《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关于加强对晋宁某动漫城监管和处罚的建议》函,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多次查获晋宁某动漫城为进入该娱乐场所的人员提供赌博条件,同时抓获参与赌博人员。

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并调取公安部门采集的相关证据,证实了该动漫城提供赌博条件和场所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吊销该动漫城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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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九

“3·18”晋宁某动漫城主管人员提供赌博条件

2020年3月18日,晋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晋宁某动漫城进行现场勘查后,发现该动漫城主管人员尹某某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提供赌博条件,其个人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处尹某某个人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娱乐场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也已被另案吊销。

 “12345”或“12318”均可举报  

据了解,  2020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987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1159家(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8373家、歌舞娱乐场所3640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274家);排查线上线下出版物市场617家,查缴非法出版物4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办理案件16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3件。其中,1件案件受到文化和旅游部表彰;6件案件受到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表彰。

自2020年5月1日起,昆明市“12318”已与“12345”热线电话进行合并,昆明市民可拨打“12345”或“12318”进行举报。

举报范围主要包含:歌舞娱乐、游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经营活动;艺术品经营活动;互联网音乐、互联网游戏、互联网动漫文化活动等经营活动;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含有违禁内容出版物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传播其文字、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行为;盗印、盗制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行为;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违规行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和案件;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行为;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行为;广播、电视从事违规广告行为;电影市场违规行为;非法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违规设立报刊采编机构;违法违规采编行为;真假记者、真假媒体内外勾连不法活动。

同时,为迎接COP15的到来,充分体现云南特色、地域文化,确保会议期间昆明市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COP15云南省筹备办要求,立足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全力以赴做好COP15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通讯员 谢崇章 吴军

责编 徐红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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