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在云南玩成本多少钱?开屏新闻记者算了笔账…
开屏新闻2021-03-25 20:04

999元甘肃青海8日游、699元厦门6日游、599元昆大丽6日游、政府补贴买烧鸡免费旅游……随着疫情低风险地区恢复跨省游,国内旅游市场不断复苏的同时,全国各大旅游目的地不合理低价游有所露头。

2013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不合理低价游可谓是旅游业的“顽疾”,虽然旅游主管部门持续高压态势整治,但仍有游客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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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

低于当地旅游部门诚信指导价30%以上

“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具体来说,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即为不合理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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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以云南旅游为例,按照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2020年云南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参考成本及构成消费提示:

“住”方面,云南省一、二星级饭店标准间的参考成本为平季每人每天40元,旺季每人每天60元;三星级为平季每人每天60元,旺季每人每天80元;四星级为平季每人每天120元,旺季每人每天150元;五星级则参照云南各州市五星级酒店价格执行。

“吃”方面,16人以上旅游团队的餐费为每人每餐25元。

“行”方面,旅游大巴用车费参考成本为平季每人每天50元,旺季每人每天65元。

包含导游服务费、管理费和税费的综合服务费参考成本,为每人每天30元。

游客在报团前,可按公式:线路成本参考价/人=星级房价/人×入住天数+团队餐价/人×用餐次数+A级旅游景区门票执行优惠政策价格/人+用车费/人×用车天数+综合服务费/人×出游天数来计算。

例如:如果在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长假旺季出行,以昆明、大理、丽江五日游为例,一条旅游产品线路入住5晚四星级酒店,包含8顿正餐,线路成本/人=150元/人x5(住宿成本)+25元/人x8(餐费)+65元/人x5(旅游大巴费)+30元/人x5(服务费)=1425元。

注意,记者在这里面还没有计入旅游景区门票费用和往返机票费用。如果旅行社的线路产品远低于此价格,那么消费者就应当警惕其为不合理低价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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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游”为何又现?

业内人士:旅行社恶性低价竞争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旅行社根据业务类型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组团社负责销售旅游产品、招揽客人,地接社则是目的地实际执行接待的一方。在不合理低价游中,组团社恶性竞争,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旅游产品后,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但不向地接社支付服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甚至地接社需要先交纳“人头费”才可接到组团社的团,之后又要垫付接待和服务成本出团,导致地接社只能靠购物店的提成来赚取利润。

“受疫情影响,去年一整年,旅游业遭受了重创。随着国内旅游市场不断复苏,所有的旅行社都迫切希望更多客源,就会引发恶性低价竞争,所以就会衍生出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该业内人士说。还有一些低价游的背后,是购物店、景区自费项目经营者控制或设立旅行社,目的就是为了“以购养游”。

马缨花

资料图

而在各种被曝光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中,导游、领队往往以“威胁游客”的形象出现。云南导游陈晨(化名)说, 在不合理低价游的运作模式里,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存在“零团费”行为,即旅行社将游客交给导游领队,不给报酬,让其自己从游客身上赚取购物提成等灰色收入。也存在地接社把行程整段或者分段“卖”给导游领队的情况,要求他们垫付团费或者向其收取费用。

“低价游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对于一些游客来说,他们对旅游产品的价格并不敏感,在报团的时候会‘货比三家’,最后选择价格最低的那一家,导致正常价格的组团社收不到游客。这也大大压缩了导游的生存空间,对于一些赖以带团为生的导游来说,不带团就等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带不合理低价团难以维系生计,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陈晨说,“其实有很多导游是踏踏实实带团、兢兢业业服务的,但是总被‘黑导游’的负面舆论给埋没。作为导游,我们都很希望安心、坦然工作,也希望客人开心出行快乐回家,但从根本上来说,前提是整个市场都要纯净,消费者也要学会分辨,不要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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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游客频频掉入“陷阱”?

游客理性消费意识不高、对旅游产品价格敏感度低

而在不合理低价游产业链中,除了旅行社、导游、购物店,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游客”。

一位曾经报过599上海出发六日游的游客朱先生说,产品是由妻子的一位朋友从社交软件上推荐而来的,当时妻子的朋友只说这家旅行社是熟人开设,二人没多想就通过微信转账1200元。从上海搭乘飞机前往目的地后,在第一天的行程中,在旅游景点草草结束参观,导游就将团队带到了购物店中。在朱先生和妻子表达了拒绝购物的态度后,该地接社提出让他们退出接下来所有行程,自行留在当地游玩,并且不退回前期已经缴纳的费用。

“有一次在某电商平台看到一个999元青海8天游的旅游线路产品,对方说是旅游复苏补贴,不会强制购物,也不会有额外消费。我都已经付款了,但后来查询了一下,从昆明出发往返机票都需要1500元左右,就申请了退款。”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只觉得对“低价”很心动,没多想就付钱了,如果不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查询了一下,估计也会掉进低价游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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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不合理低价游为什么在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中大有市场,也有声音认为是理性消费意识不高。记者点开网络上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新闻,有网友评论,“这些价格想想也没有那么简单,明摆着是购物团,参加的人都是心知肚明。”也有比较极端的网友说,“我们消费者就是喜欢合理占便宜,有什么错?”

在2015年,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称,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呼吁游客,警惕低价旅游团。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游客还可以对比云南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参考成本价,理性消费,择优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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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合理低价游”怎么办?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警惕消费陷阱 保留相关证据

不合理低价游的存在有着怎样的土壤?如何才能根治?此前,央视采访了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戴斌表示:

首先要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其次, 全国4万家旅行社,70万名导游主流还是好的,推动这些旅行社、旅行商品牌化,让消费者选择诚信的商家、有品牌的旅行社,他们才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可以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从目的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来说,一定要顺应散客化时代的需求,推动面向散客的供应服务和商业接待体系,降低受骗几率;

从长期来看,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及时性的司法救助和行政救助体系,让消费者在旅游的过程当中,即时即刻地能够发现,消费过程当中的陷阱及隐患,一旦有了这些苗头,可以及时寻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内容,明确具体的接待标准,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对于旅游合同中没有载明或者属于推荐的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可以拒绝参加,否则将有可能涉及到价格陷阱或产生二次消费。

旅游合同要加盖旅行社印章,旅游费用最好汇入旅行社公司名称的对公账户(可登录“昆明旅游质监网”查询),切忌交给个人,并索取正规发票或旅行社公司财务收款收据。

导游人员以“政府补贴旅游团费”“政府指定购物店”“支持边疆献爱心”“玉器每年有升值空间”“查验游客消费记录”“要求每人完成消费金额否则列入政府失信名单”等为由要求游客消费,都是导游为了诱导、欺骗游客购物编造的说辞,已涉嫌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

对于旅游中的违法、违规等行为,旅游者可以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的证据,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也可以拨打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话、云南省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昆明市旅游维权、投诉、举报、退货专线电话,或通过“游云南”App“我要投诉”功能进行投诉维权。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朱婉琪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易科彦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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