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 | 罚金2.02亿元!云南去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2352件
开屏新闻2021-04-25 19:32

25日云南省新闻发布会现场图.jpg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的一项专门任务,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4月25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鲜卫表示,我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机构改革同步实施,与“放管服”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机衔接,目前,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2020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52件,罚款金额2.02亿元。

鲜卫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整合了原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的职责。在省级层面,增设“生态环境执法局”作为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责。在各州(市)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各县(市、区)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随同垂改设立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一并上收,由所在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综合执法改革后,生态环境领域的具体执法事项主要由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还应承担所辖区域内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截至2020年12月,昆明市、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等7个州市共招录75名执法人员,重点充实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力量。

通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52件,罚款金额2.02亿元;共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50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0件,限产停产案件30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在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抽调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骨干,集中力量,分别到文山、玉溪、大理、楚雄、红河、昭通、西双版纳、保山、临沧等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有效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了州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4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全力投入,认真调查核实举报投诉反映以及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摄影报道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徐红

编审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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