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财政厅首次安排云南省供销社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凡符合条件者,可自即日起到5月30日进行申报。
扶持范围包括4类
食用菌产业投资建设。食用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省内新投资发展食用菌产业,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
制定实施食用菌新标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的食用菌相关国家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发布实施的食用菌相关行业标准;通过省级部门发布实施的食用菌地方标准或通过社会团体发布实施的食用菌团体标准的相应单位。
食用菌新品种审定及推广。支持食用菌新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对经选育成功且能推广的新品种,经国家或者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的食用菌新品种。
食用菌“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认证。对新申报并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且获得证书的食用菌产品;通过国内外具有有机农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认证且获得证书的食用菌产品;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且获得登记证书的食用菌地理标志产品、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认定且获得专用标志或证书的食用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扶持标准和方式多种多样
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扶持范围的下列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
食用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省内新投资发展食用菌产业,实际到位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食用菌标准化战略,发布实施国家标准的,每项奖励30万元;发布实施行业标准的,每项奖励15万元;发布实施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每项奖励5万元。
对经选育成功且能推广的新品种,经国家级审定通过的,每个新品种奖励20万元;经省级审定通过的,每个新品种奖励10万元。
对新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从现在到5月30日截止。
来源:都市时报(记者 庞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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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