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用生命尝“鲜”!云南发布“夺命”毒菌消费警示
开屏新闻2021-04-28 11:49

雨季来临,又到了一年一度野生菌大量采摘上市的季节。云南记载可食用的野生菌在1000种以上,市场销售可食用的野生菌有250余种,毒菌约200余种,易混淆常误食而引起中毒种类约20余种。

就云南发生较多的毒菌类群及其中毒类型,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性地整理出10条警示,便于广大群众理解与记忆,实现科学食菌,避免误食毒菌事件的发生。

“夺命”毒菌消费警示(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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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1

菌盖有鳞片,菌柄有菌环,菌柄基部有菌托(或环形棱纹菌托)(即头上带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靴)的白色鹅膏菌类是剧毒的毒菌,引起肝脏损等多种脏器坏死,最终因造成人体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

这是引起中毒死亡的最常见、毒性最强的毒菌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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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2

形态上极易与可食的火炭菌(稀褶红菇、密褶红菇)相混淆的亚稀褶红菇是一种误食后引起横纹肌溶解,造成心脏骤停的剧毒性毒菌,死亡率极高。

区别特征为亚稀褶红菇菌肉、菌褶均为白色至灰白色,受伤后变红,而不再变黑。火炭菌则是先变红,后变黑,形态似火炭焦黑。

凡遇“火炭菌”类的要特别小心辨别,安全起见,建议不采、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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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3

形态似黑木耳类的野生菌,辨别可置于弱碱性水(自来水中加一点点食用碱面)或热水(≥60℃)中,浸泡约1分钟,若有大量褐色至黑色色素析出,水变为深褐黑色,即可判断这是一种极易与黑木耳混淆的毒菌——叶状耳盘菌。

误食此菌引起皮肤及黏膜类组织发生光过敏类的反应,灼伤针刺样疼痛,严重者因咽喉水肿窒息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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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4

凡蜡质、易碎、伤后或触摸变黑的野生菌,属于蜡伞或湿伞类的毒菌,误食容易引起肠胃系统疾病,呕吐腹痛等肠胃炎症状。建议不采、不食此类野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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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5

菌褶有浅绿色至青色色泽的为毒菌—大青褶伞,误食此毒菌常引起严重肠胃系统疾病,严重时会造成肝等脏器和神经系统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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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6

菌褶幼嫩时白色至乳白色,成熟时深茶褐色至黑色,最后液化成液体流出,常见的如毛头鬼伞(鸡腿蘑)、晶粒鬼伞等属于鬼伞类毒菌。

此类菌幼嫩时可食,成熟或接近成熟菌褶变黑色后,误食后容易引起肠胃系统疾病,腹痛呕吐等胃肠炎症状,损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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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7

菌盖斗笠形,表面具有辐射状纤维条纹,菌褶茶褐色或粉色的野生菌属于丝盖伞类或粉褶菌类毒菌,易与丝灰口蘑(俗称灰灰菌)和幼小灰鸡枞菌相混淆,误食后发生神经型、胃肠炎型等中毒症状,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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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8

鼻闻有刺鼻异味的、恶臭的、鱼腥味、辛辣等不悦气味的;或咀嚼有苦味的、辛酸或辣味的、肥皂味、柴油及油漆味等令人作呕口感的,多为毒菌,误食引起肠胃、神经系统或肾、肝脏器官损害至衰竭。

凡此类野生菌,建议一律不采、不购、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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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9

购置野生食用菌一定要在正规的、固定的市场选购,切勿选购多种混杂野生菌。

不采、不食、不认识的或从没有吃过的野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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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10

见手青类的牛肝菌务必烧熟、炒透、煮熟才可食用;吃剩余的牛肝菌菜肴再次食用前务必再次加热高温烧熟,才可食用,否则容易发生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

若一旦误食了毒菌后,应及早送医院及时治疗,否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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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轻度中毒处理方法

治疗误食毒菌中毒时应首先帮助病人排除体内毒物,防止毒素继续吸收而加重病情。催吐可使用物理催吐或药物催吐,让病人服用大量温盐水,用手指刺激咽部,促使呕吐;或者用硫酸铜,吐根糖浆,注射盐酸阿朴吗啡等催吐。不可以呕吐的,洗胃越早越好,一般在摄入毒物4~6小时内洗胃效果最好。同时为清除肠道停留的毒物,可用10%硫酸镁口服,进行导泻,但有中枢神经系统、呼吸、心脏抑制的中毒患者或肾功能不良者以硫酸钠导泻。

还可以使用甘露醇或山露醇作为导泻剂,特别是灌入活性碳后,更能增加未吸收毒物的排出效果。早期可采用大量输液,以使毒素从尿中大量排出。这些是常规轻度中毒处理方法,严重者要根据毒素针对性地进行及时救治。

切勿尝试听来的所谓的“民间偏方”“民间经验”去分辨毒菌,因为很多方法都是讹传,没有科学依据。所以,要避免误食毒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最重要的就是不采摘、购买、烹饪不熟悉的野生菌。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朱丽

编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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