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刷流量平台被判赔偿腾讯300万元
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2021-07-16 09:37
7月15日,据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因组织、诱导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虚假提升公众号文章的流量以骗取广告分成、干扰微信公众号平台流量数据,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哈尔滨祈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祈福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某某共同起诉至法院。
15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祈福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300 万元,同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邓某某在 80 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
实习编辑 董宇
校对 刘权乐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