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健全院庭长长效办案机制
人民法院报2021-07-24 09:10

院长必须履行组织审判指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15项职责,核查院领导履行监管职责“痕迹”,对办案质效排名靠后的单位和成绩不达标人员责令整改……记者近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院庭长长效办案机制,云南法院探索建立了中级法院领导干部审判考评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省中级法院100余名入额满1年的院领导均达到核定办案指标,审判业绩考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立健全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应有之义。围绕“考什么、管什么”,云南法院先后出台院庭长办案清单、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等制度规范,综合考量不同审判流程节点、岗位职责等因素,逐项列明各类审判人员职责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将各级法院院庭长履职情况列入考评监管体系,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我们始终坚持将考评落脚点、监管着眼点放在办案质效上,制定完善中院领导干部审判业绩考评办法,精细设置指标,确保案件质效。”据云南高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审判实践中,以全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为基准,院长、其余院领导核定办案量不低于5%、20%的标准要求,对领导干部审理的每一件案件进行考评赋分,对办案量、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不达标进行“一项否决”。

针对院领导“一岗双责”、审判行政两手抓的情况,云南法院将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审判工作会议量,参加扫黑除恶审判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考评范围,确保绩效考得公平;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智能生成办案绩效,审判能力、司法作风、廉洁情况等综合法官测评等多种方式,确保结果评得信服。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考评体系,明确对案件评查不合格、引起涉诉信访、引发负面舆情、涉嫌违反廉洁纪律或违法审判被立案等四类情况进行倒查追责,对行为当事人、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双向追责,以管住人来管好权管好案,有效实现对司法权运行的管理。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朱丽

编审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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