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自己种的树被罚14.42万元,到底冤不冤
开屏新闻2021-08-22 20:07

上海的李先生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了一棵庞大茂盛的香樟树,它的树龄接近20年,足足有两三层楼那么高。因为对身后屋子花园的阳光遮挡严重,今年1月,它被屋主李先生雇人剪掉了全部分枝。采光的问题解决了,但另一个麻烦很快找上门来:当天城管就通知李先生,他这是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树木,要罚款14.42万元!对此,李先生表示,自己有点想不通。(央视8月22日)

1e7f-929389196100afb765267def10e2d59d.jpg

不仅李先生想不通,几乎所有围观此事的网友也都感到有点匪夷所思。首先,树是李先生自己的树,当年花1.1万元买来的小树苗,辛辛苦苦把它养大,修剪是对个人财产的一种处置。其次,李先生是植物爱好者,他的行为也谈不上滥砍乱伐,他只是因为采光问题,对树的枝干进行了部分修剪,树本身并没有死。更重要的是,即使有不当之处,修剪一棵树对环境和绿化的破坏性也很有限,动辄14.42万元的罚款,显得过于严厉了。

当然,这只是我们基于情理层面的一点粗浅理解,有关部门对李先生的处罚似乎有理有据。此事引发热议之后,上海市城管部门引用了两份技术指南。他们这样解释:根据《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香樟树“过度修剪”的标准是保留少许树干,如果再往下剪,只剩下树干,就属于“砍伐”;而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李先生虽然保留了2米左右的主干,树没有死,但因为树不能在一个生长周期恢复树冠形状,也要被认定为“砍伐”。

不得不说,上海市城管部门的解释很详细,也很专业,打消了公众对其“乱罚款”的质疑。不过,问题也随之而来。按照这两份技术指南,修剪树木是个门槛很高的技术活,但是普通人怎么知道何为“过度修剪”?又怎么理解“一个生长周期恢复树冠形状”这种专业性极高的表述?难道修剪树木之前,还得专门考个园艺证书?再者,相关技术规范对于“砍伐”界定得非常专业、科学、周全,但对于李先生这种实际情况,也就是树长得过于茂盛,已经严重影响到室内采光,究竟如何处理,却是一片空白。

事实上,李先生很有环保意识。在修剪之前,他曾专门打电话咨询过绿化部门,修树需要什么审批和程度。但对方很干脆地回掉了,回应是“你们家谁种一棵树,修剪都让我们绿化部门来,我们哪有这么多的人力”,说得也在理,于是李先生就参照物业的做法,自己对树进行了修剪,然后被罚款14.42万元。

行政处罚应符合对等原则,也即处罚的力度要与过错行为匹配。李先生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了足够谨慎,最终“过度修剪”超出其个人认知的范围。他也曾寻求帮助,但对方并未给出答复。法律法规就当给予公民合理预期,就是你能基本判断某种行为是对还是错,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但在这种局面之下,李先生则是处于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修剪之外,是你个人的事,没人给他指导和帮助,一旦修剪了,就成了违法之事,巨额罚款如影随行,这中间显然缺少了解决问题的必要环节。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李迪华表示,修剪技术指南是针对园林公司、园林行业的一个指南,这个处罚存在不合理、不合情的问题。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说,究竟是修剪一棵自己种的树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还是不问青红皂白,不问法理情僵硬执法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接下来这个处罚会向哪个方向走?或许各方也都该更好地说一说,因为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与城市治理有关的案例。

确实,罚款本身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城市的治理更规范和更科学。对于像李先生这样为了保证生活质量,修剪自家树的行为,不能拿着两份冰冷的技术规范就进行罚款,而要多想想怎么解决类似的困境,以及对李先生的无心之过多一点善意。


本文为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以复制、链接、镜像等任何形式转载。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邓建华

校对 龚子芸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