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开屏新闻2021-09-07 09:52

9月4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该局于8月23日出台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办〔2021〕49号),将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有关事项作出要求。

《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待遇,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同时,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经办职责,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做好待遇兑现及补办、补结等各项经办工作。要加大经办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介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栏(屏)等,准确宣传三孩生育医保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三孩生育医疗保障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统筹区在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赵维

编辑 艾子文

编审 王劲松

专题更多>
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