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2025年,云南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
开屏新闻2021-09-18 17:37

9月9日,云南省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18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5级林长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和部门列出不同的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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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到2025年 全面建立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年及中长期工作目标,即: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5级林长体系;

到2025年,全面建立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000亿元,林草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林草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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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对守护云南丰富的林草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万勇介绍,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构建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草)长,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对于守护云南丰富的林草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万勇表示,《实施意见》为云南全面推行林长制指明了工作方向、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加强林草生态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林草资源保护合力,推动构建云南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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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建立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信息公开等制度

万勇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快林草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在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工作上,《实施意见》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成立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明确全省设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五级林长。其中,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四级均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总林长;村级林长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明确了各级林长的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原则,实现对林草资源的网格化管理。同时,明确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林长制落地落实。

此外,在考核监督体系的建立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设立总督察和副总督察,负责协助同级总林长对林长制落实情况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负责对下级党委、政府落实林长制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分类、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林长及党委、政府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设置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定期公布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适时公开林长制落实情况,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为强化工作保障,《实施意见》还明确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统筹各级财政林草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强化法制保障等措施,保障林长制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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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针对不同地区和部门实行差异化考核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留常介绍,林长制考核是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保障林长制落地落实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对下级党委、政府进行考核,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等4项保护发展目标;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涉林草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处置等4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这两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还要细化实化成可定量或定性的考核指标,并且会针对不同地区和部门列出不同的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

在考核方式上,林长制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方式,年度考核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任期考核针对保护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任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相衔接。

夏常留表示,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林长及党委、政府进行表扬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失职失责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无论在职与否,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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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 曝光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

接受社会监督是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压实责任、动真碰硬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手段。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总工程师李承胜表示,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发布年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及时曝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区域林草资源概况及林长、专管员、护林员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林长述职,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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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

弥勒市:上半年共发现、接到各类举报涉林案件110起

在云南《实施意见》印发前,云南在新平、弥勒、西盟等10个县区开展了试点。红河州弥勒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健介绍,目前,弥勒市共有市级林长和督察长58人、乡级林长146人、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林长1055人。划定市级林长责任区23块,乡镇林长、国有林场林长责任区18块,行政村责任区128块,小组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1355块。

在运行体系的构建上,弥勒市在市级层面建立了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巡林、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协同机制、部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形成了在总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2021年6月,弥勒市级总林长签发了第1号市级总林长令,对落实林长制作出部署,推动林长制从“建制度”向“见行动、见实效”转变。市级林长带头巡林,市级以下林长纷纷行动起来,找问题、寻对策、推整改,推动林草生态保护“存量”问题不断减少,“增量”问题得到遏制。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现、接到各类举报涉林案件共计110起,比2020年同期的387起,明显减少了277起。

李健介绍,弥勒市着力推动问责问效奖惩结合,对全市林长制工作突出、成效明显,考核排名前五名的乡镇(街道),给予以通报表扬,每个乡镇以奖代补5-10万元;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森林草原火灾等案件进行举报的人员,一经核查违法情况属实的给予1000元 -5000元不等的奖励。

在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方面,弥勒市以林地“一张图”为本底,构建了林长通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动态监测,对林长巡林、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任务管理、督察考核的数字化管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轨迹的实时监控记录,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式、巡山护林正在向智慧化、数字化管理转变,林草智慧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摄影报道

实习编辑 董宇

校对 易科彦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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