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昆明及周边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时间是……
开屏新闻2021-09-23 19:53

春城之邀

9月23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COP15会议期间实施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第十五次会议期间

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COP15”)第一阶段会议将于2021年10月在云南昆明举办。为确保大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决定从2021年10月8日0时至17日24时,对昆明市及周边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请出行车辆和人员提前调整、规划出行时间、线路,减少交通拥堵和出行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剧毒化学品运输调整措施

2021年10月10日至16日期间,全省各地交管部门停止办理目的地为昆明以及途径昆明范围内道路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审批;已办理的,在此期间禁止通行。并对全省范围内主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实施重点管控,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大型货运汽车等重点车辆管理,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交通管控及昆明市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2021年10月8日至17日,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大会安保和交通管理需要,对昆明市主城范围内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挂车、吊车等专项作业车(不含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全天禁止在东绕城高速(含)-昆曲高速(含)-西北绕城高速(含)-昆安高速(不含)-高海高速(不含)-湖滨西路(含)-望海路(含)-湖滨西路(含)-湖滨东路(含)-环湖东路(含)-古渡口路(含)-南绕城高速(含)围合区域内道路通行。(附图)

事关COP15!云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

三、保障性运输管理措施

在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期间需要进入昆明主城管制区域的货运车辆,应向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通行许可后,方可在核准的时间和区域内道路通行。

已取得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中,从事COP15保障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的,可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和区域内道路通行;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可按照通行证核准的区域和路线,每日0时至6时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发布有关信息,请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及时关注并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1年9月23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郭毅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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