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放炮仗引发火灾 赔偿怎么算?
开屏新闻2021-09-25 09:34

孩子太顽皮了,很多家长共有的心声,可是因孩子顽皮引发了火灾,就不再是单纯的顽皮可以解释了。
小华和小强都经营废旧品回收生意,且两家店面地址相隔20米,算是熟人中的熟人。
小华的儿子天天正处于顽皮的年纪,平时喜欢上蹿下跳,夫妻两因为忙,有时候基本照顾不上,却没想到因为疏忽,竟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今年初,天天在店外玩鞭炮,一不小心,鞭炮爆炸的火花点燃了小贩堆放在店门外的海绵,从而引发火灾,烧损了小强家的彩钢板简易房、集装箱简易房、沙发垫海绵、废旧轮胎和纸板等,好在这场意外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因为火灾造成的损害赔偿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小强怒气之下将小华一家起诉至法院。
小华认为,自家愿意赔偿损失,可是小强开始说好只赔偿36800元,可鉴定结果出来后又要求赔偿78617.14元,而这7万多的损失也是通过小强单方面所说而鉴定出的结果,实际损失多少根本确定不了。
再者,废旧品本就属于易燃物,平时存放都应该小心处置,可小强不仅当天不在现场,还随意堆放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存在一定责任。
小强认为,你家熊孩子玩鞭炮烧了我家的东西,就应该烧损多少赔多少。
法院审理认为,本次火灾系因天天放鞭炮所致,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但因天天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损害赔偿责任应有天天的父母承担。同时,因小强对属于易燃物品的回收废旧品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而是简单堆放,且事故发生时无人看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所需鉴定的物资已被烧毁,鉴定报告主要依据的是小强单方面报送的数据,参照鉴定报告,结合实际情况,法院酌情认定小强损失60000元,由小华一家承担上述损失的70%即42000元,小强承担30%即18000元。
孩子虽然顽皮,作为家长更需要仔细照看等造成严重后果时,悔之晚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责编  李强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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